在地铁厕所洗澡1小时…对开门警察喷洒喷雾[瑞草洞法说]
今年2月19日上班时间,在首尔瑞草区地铁9号线沙坪站内的洗手间前发生了一场骚动。当天上午7点30分左右,66岁的A某拖着行李箱进入残障人士专用洗手间,数十分钟都没有出来,车站工作人员因此报警。
出动的警察请求说:“如果不是在使用洗手间,请出来。”但A某反复拒绝,称“正在洗澡”“在洗”。甚至还骂道:“你们是假的警察。”
A某进去大约1小时后,从里面传出的水声停止了,门外透出的A某身影也不再移动。瞬间,担心存在“极端选择”可能性的警察在车站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强行打开了洗手间的门,与仅穿着内衣、呆站在那里的A某面对面相见。
当警察要求“请把衣服穿上”时,A某突然喷射出自己拿着的“除锈喷雾”。喷雾喷到脸上的警察诉称眼睛和呼吸道疼痛,车站工作人员赶紧找来湿毛巾递给他。
最终,A某在现场被当场逮捕。侦查机关表示,他“手持危险物品,妨碍警察公务员正当执行职务”,以特殊妨害公务罪将其移送审判。
A某在法庭上否认了指控。他的辩护人称:“他说了‘在洗’ ,但警察强行打开了洗手间的门。由于并非正当、合法地执行公务,因此A某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为。”
据法律界21日消息,最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7单独合议庭法官Jang Sujin(音)对引发“1小时洗澡骚动”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
辩护人提出的“正当行为”主张未获采纳。合议庭表示:“出动的警察认为,A某所处情形可能对其生命或身体造成危险。为确认其状态并对其进行保护,他们请求作为现场管理者的车站工作人员打开洗手间的门。”并称,“根据《警察官职务执行法》判断,警察是正当且合法地履行了职务。”
同时指出:“对于妨碍公务执行的犯罪,有必要严厉处罚,以确立国家法秩序,根除轻视公权力的风气。A某喷洒的喷雾属于可燃物质,若被吸入可能导致肺部损伤,危险性较高。并且考虑到他在2020年因特殊恐吓罪曾受到刑事处罚等情节。”作为量刑理由作出上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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