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称“无正当理由的搜查违法”

韩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称,警方在未经营业场所或建筑物管理人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店内,向涉嫌酒后驾驶者要求酒精测试,即便对方拒绝配合,也不能以拒绝酒测罪名予以处罚。


未经业主同意要求“酒精测试”…大法院认定属违法程序 View original image

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 Oh Kyungmi 大法官)于7日表示,维持原审判决,认定A某在《道路交通法》上的无证驾驶罪名成立、拒绝酒精测试罪名不成立,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A某于2021年4月在饮酒状态下驾驶约300米后驶入一家按摩店。有人目睹其酒后驾驶并向警方报警,出警的警察进入按摩店,要求A某接受酒精测试。警方认为A某身上有酒气、眼睛充血,怀疑其酒后驾驶,遂要求其接受酒测,但A某予以拒绝。最终,A某因无证驾驶和拒绝酒精测试两项嫌疑被移送审判。


一、二审仅认定无证驾驶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法院认为,警察在没有正当根据的情况下,对按摩店实施搜查并要求进行酒精测试,属于违法行为。


在审理过程中,警方主张已征得按摩店老板同意。警方称,店主点头表示同意,警方才进入店内,且店主还用手指向A某所在房间,协助警方搜查。但店主在法庭上作证时表示“并不清楚情况”。此外,安装在按摩店内部的闭路电视画面中,也未显示店主点头等同意行为。



最高法院也认为下级法院的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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