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Hyun Jeong-eun现代集团会长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获得1700亿韩元赔偿判决的跨国电梯企业迅达公司,已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玄贞恩 现代集团会长  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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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6日消息,迅达方面的法律代理人于前一天向大法院申请,对Hyun Jeong-eun会长及前现代电梯代表理事Han Sangho赋予执行文。


执行文是法院在判决书上附记的公证性文书,用以确认债权人(获得赔偿的一方)可以对债务人(应当赔偿的一方)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一旦执行文签发,作为原告的迅达公司即可为收回赔偿金而处置Hyun Jeong-eun会长的财产。


作为现代电梯第二大股东的迅达公司,于2014年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称第一大股东Hyun Jeong-eun会长等人通过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给现代电梯造成近7000亿韩元损失。大法院于上月30日作出最终判决,确定“Hyun Jeong-eun会长应向现代电梯赔偿1700亿韩元”。


当日,现代电梯召开董事会,决定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收回Hyun Jeong-eun会长应支付的赔偿金及逾期利息等,即以2475万0463股现代Movex股票(约合863亿韩元)进行清偿。



此前,Hyun Jeong-eun会长在2019年二审败诉后,已向现代电梯预付1000亿韩元,并向法院追加提存200亿韩元。现代电梯目前也在推进收回这笔200亿韩元提存款的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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