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麻浦区议会行政建设委员会主要事业计划通报议会条例》……规定对事业费在5000万韩元以上的工程计划、1000万韩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及服务发包计划、耗资在1000万韩元以上或有100名以上居民参加的活动计划,以及其他对居民生活产生密切影响的事业计划或议会要求的事项,一经制定计划须立即通报议会……麻浦区强烈反对称这是过度干涉



距离明年总选还有一年多时间,在朝野围绕法案通过等问题不断加剧矛盾的背景下,地方议会也出现类似态势,引发争议。


首尔市麻浦区议会在上月30日召开的第261次首尔特别市麻浦区议会临时会常任委员会——行政建设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一项被指有过度侵犯自治团体权限之虞的条例,招致强烈反弹。


引发争议的条例案是《首尔特别市麻浦区主要事业计划通报议会条例》,由首尔市麻浦区议会A议员(共同民主党)为代表,外加4人共同提案。条例规定,▲事业费在5000万韩元以上的工程计划 ▲1000万韩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及服务发包计划 ▲耗资在1000万韩元以上或有100名以上居民参加的活动计划,以及其他对居民生活产生密切影响的事业计划或议会要求的事项,一旦制定计划,应立即通报议会。


就该条例,麻浦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在常任委员会通过的条例,由于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授权规定,存在引发法律纠纷的可能;其适用范围过于广泛、笼统,规定既不具体又过于抽象,解释起来十分模糊”,“由此将导致无限制的事前资料提交,进而造成巨大的行政力量浪费”。

“连居民100人参与活动计划都要通报区议会”引发争议 View original image

更有甚者,有意见指出:“地方议会依据《地方自治法》拥有表决权,并充分拥有通过资料提交要求权、行政事务监察权及调查权、行政事务报告与质询权等对执行机关进行制衡的权力和手段,却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试图向区政府追加强制义务”,担忧麻浦区议会是否在通过草率立法、过度用力来“驯服”行政机关。


在麻浦区议会议员之间也曾引发赞成与反对争论的该条例案,在30日行政建设委员会审议过程中未能形成全员一致意见,最终进行无记名投票,以5票赞成、3票反对、1票弃权获得通过。


据悉,此次表决中,行政建设委员会9名委员中,隶属共同民主党的5名议员全员投了赞成票。


麻浦区议会目前共同民主党10席、国民力量党9席,属于朝小野大格局,因此若本条例案被强行推进,本会议上几乎可以确定将获通过。


据确认,麻浦区已向麻浦区议会发出了题为“为实现地方分权的协助事项通报”的公文。该公文中写明,关于相关公务员等出席、资料提交要求等事项,须在《地方自治法》规定的期限内以公文形式提出请求。区政府表示今后将不再像过去那样以配合议会为由进行处理,而是按原则行事,由此预计麻浦区与区议会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与此同时,全国公务员工会首尔地区本部麻浦区支部(支部长 Lee Seongil)就条例制定一事发表声明,要求立即撤回该条例,并在麻浦区议会前持续进行谴责麻浦区议会的一人示威。据悉,近期还在准备召开敦促撤回条例案的记者会。



公务员工会麻浦区支部A某表示:“麻浦区议会明明已经拥有足够的制衡权力和手段,却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条例将新的义务事项明文化,这是前所未有的过度制衡,只会引发执行机关与议会之间的矛盾”,“与其制定全国243个地方自治团体(17个广域自治团体、226个基层自治团体)中任何一个都没有的条例,不如与执行机关一道,为提升服务区民的行政服务而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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