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三母子杀人案”被告称“是我的错”
一边认罪一边要求“自由”引发争议

一名平时抱怨妻子和十几岁两个儿子无视自己、最终将他们残忍杀害的40多岁父亲A某,在最后陈述中一边承认嫌疑,一边称“我们国家不是不执行死刑吗”,要求“哪怕给我片刻的自由”。


去年10月走进法院的光明“三母子杀人案”被告A某  <br>[图片出处=联合新闻社供图]

去年10月走进法院的光明“三母子杀人案”被告A某
[图片出处=联合新闻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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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第二部(审判长南天圭)于上月31日对46岁的A某进行了结案公判。A某因被控于去年10月25日,在其居住地京畿道光明市一处公寓内,使用事先准备的钝器和凶器杀害妻子(当时42岁)和两名儿子(当时分别为15岁、10岁),被拘捕并起诉。


经调查,A某因认为妻子和儿子们平时无视自己、顶撞自己,而实施了这起惨绝人寰的犯罪。检方表示:“被告人在案发当日对孩子们说‘以后好好相处’,装出想做一个好父亲的样子让他们放松警惕,并让妻子外出等,以便于实施犯罪”,“为了伪装成案发现场没有自己在场,他还特意走没有监控摄像头的楼梯上楼,表现出周密的预谋”。


检方接着指出:“由于被告人的残忍行径,妻子在亲眼目睹自己挚爱的两个子女被父亲杀害的情况下含恨离世;两名儿子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父亲杀害,正值花样年华便惨遭夺走生命”,并说明了求处死刑的理由。


检方还指出:“虽然A某对犯罪事实予以自白,但从其声称患有多重人格障碍和失忆症等令人难以理解的主张来看,也令人质疑他是否在真心反省。”


“哪怕给我片刻的自由”

对此,A某一方的辩护人表示:“提到失忆和多重人格,并不是为了主张心神微弱或减刑,而是在陈述自身经历的过程中提及的”,“虽然对受害者及遗属而言,连说一句敢于道歉的话都感到惶恐,但他确实在反省,并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他已下定决心要为自己的过错接受应有的惩罚,恳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慎重考量,作出明智判断。”


当天在最后陈述中,A某表示:“一切都是因我的过错而发生”,“我无意为自己的罪行辩解,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我都打算全部接受。”


同时他还说:“如果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给我哪怕片刻的自由”,“对我来说,生活已经不再有任何意义,即便被判死刑,我们国家不也是不执行死刑吗?恳请施以怜悯。”


在此之前,A某在被拘捕前对记者称,“我在8年前失去了记忆,这次感染新冠后找回了记忆”,说出让人难以理解的话。据悉,他还表示:“我自己调查了过去8年间发生的事情,发现母亲被抛弃,而我却像自动取款机一样只被逼着工作,郁愤难平”,此类似乎将责任推给受害者的发言,引发争议。A某在调查过程中也曾主张自己“在8年前丧失记忆”或患有多重人格障碍,但根据大检察厅综合心理分析结果,这些陈述全被判定为虚假。



A某的宣判日期为4月28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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