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通过差别适用法人税来促进国家均衡发展

庆尚南道商工会议所协议会于30日向各政党代表、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委员、庆南地区国会议员等发送建议信,表达希望以首都圈与非首都圈间差别适用法人税为核心内容而提出的《法人税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能够尽快通过的立场。


庆南商议协议会在建议信中指出,“首都圈过度集聚式增长与地方消失所带来的危机感,正被视为阻碍我国可持续增长的最大障碍”。

庆南 昌原商工会议所。

庆南 昌原商工会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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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包含通过对首都圈与非首都圈差别适用法人税,引导企业迁往非首都圈并提升非首都圈企业竞争力,从而谋求国家均衡发展的内容之《法人税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议案编号第2107607号),早在2021年由国会议员Yoon Youngseok、Kang Giyun、Choi Hyeongdu等共同提出,当时寄予厚望,但至今仍滞留在国会,令人遗憾,协议会以此说明提出建言的背景。


关于该法律修正案,企划财政委员会专业委员在审查报告中给出积极意见,指出若按地区差别适用法人税率并付诸实施,通过引导企业迁出首都圈,可以根据宪法第120条第2款谋求区域均衡发展;并且以色列等海外国家已通过适用地区差别法人税率,促进了落后地区的产业就业扩大及收入提高,存在相关成功案例。


此外,国会预算政策处在费用测算书中推算,如果该法律修正案实施,在5年间(2022年-2026年)每年平均将减少约5.3万亿韩元的税收。


庆南商议协议会在建议信中主张:“每年平均约5.3万亿韩元的税收减少,可以通过引导企业与就业岗位迁往非首都圈,从而抵消目前因首都圈过度集聚与非首都圈空洞化进程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此外,还可以用低于每年投入的国家均衡发展预算(以2020年为准为16.6万亿韩元)的成本,尽快实现国家均衡发展这一国家课题的效果。”


庆南商议协议会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均衡发展是为了未来必须实现的全社会共同目标。为此,有必要营造一种环境,要么引导作为生产和就业创造主体的企业迁往非首都圈,要么提升现有非首都圈企业的竞争力,以便扩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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