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厅改进拖欠国税查询制度 以防止全租受害

从下月3日起,即使没有房东同意,也可以查询出租人拖欠的国税。此举旨在防止全租受害。


国税厅29日表示,将以这种方式扩大并改进针对出租人的欠缴国税等信息的阅览制度并加以实施。


此前,只有在取得出租人同意后,才能在拟承租建筑所在地所属税务所申请阅览。但根据欠缴国税阅览制度的改进,对于保证金超过1000万韩元的承租人,自签订合同后至租赁期开始之日为止,无需取得出租人同意即可申请阅览。不过,保证金在1000万韩元以下的合同仍按现行规定需要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持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税务所即可申请欠缴国税阅览。在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阅览的,承租人已阅览的事实将被通知给出租人。由于欠缴国税信息属于出租人的敏感个人信息,为防止超出目的的滥用和散布,禁止复制和拍摄,仅允许现场阅览。



国税厅相关人士表示:“为预防承租人的全租受害,今后也将继续精细努力,全力以赴实现‘国民的国税厅、值得信赖的国税行政’。”

(资料图片)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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