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在首尔市厅附近举行的“谴责强制征用解决方案及韩日首脑会谈的第4次全国民众大会”上出席的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检方在与城南白玄洞开发腐败案调查相关而提交的某嫌疑人拘捕令申请书中,记载了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涉嫌教唆作伪证的内容,因此备受关注。
随着拘捕令内容被公开,有舆论指出,能否就此前Lee代表在作伪证嫌疑相关案件中获得的无罪判决申请再审,也有观点认为,检方今后可能以教唆伪证罪对Lee代表追加起诉。
为将无罪推翻为有罪而申请再审在法律上不可能……刑事诉讼法规定与大法院裁定
但法律界认为,就Lee代表“冒充检察官”事件相关、其获判无罪的既往公职选举法案件而言,无法申请再审。
规定再审事由的《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2号列举了“作为原判决证据的证言、鉴定、口译或笔译,经确定判决证明为虚假的情形”为可以申请再审的事由之一。
但同条正文规定:“再审在具有下列各项之一的理由时,可以为有罪确定判决的受判决人之利益而申请。”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421条第1款规定:“对于驳回上诉或驳回再上诉的判决,仅在存在前条第1号(证据伪造、变造)、第2号(伪证)、第7号之事由的情况下,方可为受判决人之利益申请再审。”
也就是说,刑事诉讼法有关再审的规定,是为了有罪判决被告人的利益而设,例如因证人伪证或被篡改的证据而被判有罪的被告人,可以通过再审救济。
这一点也有大法院的裁定作为支撑。
大法院在1983年就驳回再审申请决定的再抗告案件中裁定称:“如《刑事诉讼法》第420条、第421条、第424条所规定,再审只能针对有罪的确定判决,为受判决人之利益而申请,已获无罪判决之人不得为获得有罪判决而申请再审。”
也就是说,为了给已经获得无罪判决的Lee代表施加“将无罪翻转为有罪的不利益”,而申请再审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律师A表示:“各国的再审制度并不相同,也有国家允许导致被告人处于不利地位的再审,但我国并不允许此类再审”,“检察官也被包括在再审申请权人中,可以依职权申请再审,但不能为将无罪判决推翻为有罪而申请再审。”
不能排除以“教唆伪证”追加起诉的可能性……尚剩7年追诉时效
检方记载Lee代表教唆伪证情节的拘捕令申请书,是针对在白玄洞开发项目过程中负责对外公关工作并涉嫌收受金钱等、正在接受调查的企业家Kim某。
从记载在Kim某拘捕令中的Lee代表伪证情节来看,在某些情况下,检方并不能完全排除对Lee代表追加起诉的可能性。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败搜查第1部(部长检察官 Eom Heejun)于上月26日,以2项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斡旋受财罪和伪证等共3项嫌疑,向法院申请对Kim某签发事前拘捕令。Kim某是前Korea Housing Technology代表Kim Inseop的亲信,而Kim代表与Lee代表及前民主党代表室政务调整室长 Jeong Jinsang关系密切。
检方认为,记载在Kim某拘捕令中的3项嫌疑并非彼此毫无关联的独立犯罪,而是Kim某—代表Kim Inseop长期利用与Lee代表—前室长Jeong等人之间形成的勾连关系所实施的犯罪,三者之间全部有机地纠缠在一起。
检方对Kim某适用的嫌疑是:▲就Asia Developer代表 Jeong Baul推进的白玄洞开发项目相关许可,和Kim代表一起进行斡旋,从Jeong代表处收受35亿韩元的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的斡旋受财罪;▲在帮助Jeong代表期间,应Lee代表请求,以证人身份出庭出席Lee代表的选举法违犯法庭,实施伪证的嫌疑;▲作为再次回报,通过向前室长Jeong请托,使窃听设备得以向城南市等地供货,并从相关企业收受7100万韩元等3项。
其中第二项伪证嫌疑,是指2019年2月,在水原地方法院城南支院审理的Lee代表违反公职选举法(散布虚假事实)案件中,Kim某以证人身份出庭,按照Lee代表要求的方向,作出了与自己记忆不符的虚假陈述。
当时,Lee代表因在1年前的2018年5月参加“2018地方选举京畿道知事候选人KBS邀请辩论会”时,就竞争候选人提出的有关冒充检察官问题作出虚假回答,被起诉并受审。
Lee代表本人早在2002年,就因与KBS《追踪60分钟》负责人制作人 Choi Cheolho共同冒充检察官而被起诉,并已被判处罚金刑有罪确定,但检方在当时的起诉书中指出,他却在辩论会上谎称自己并未介入、是被冤枉背上污名。
检方认为,自2018年12月前后起,Lee代表多次致电Kim某,请求其“以证人身份出庭自己的审判,为自己作有利证言”,Kim某则按照Lee代表的请求,以证人身份出庭并实施了伪证,因此此次在Kim某的拘捕令犯罪事实中追加了伪证嫌疑。
此外,Kim某的第三项嫌疑——收受7100万韩元,则被检方视为“通过伪证帮助Lee代表的审判”所得的对价。
检方指出,当Kim某接到Lee代表请求作证的电话时,曾多次以“想不起来”或“不知道”予以拒绝,但最终在法庭上却作出了Lee代表一方所期待的陈述,并且表示“Lee代表的辩护人事先向我出示的问题内容都说是事实,所以我才作了同样意思的证言”,事实上承认了伪证行为,因此检方判断,Kim某在Lee代表的法庭上作出了与自己记忆不符的虚假陈述。
若如本次记载在Kim某拘捕令申请书中的内容属实,检方认为,从理论上看,Lee代表成立教唆伪证罪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考虑到向Kim某提出作证请求始于2018年末,教唆伪证罪的追诉时效(7年)目前仍未届满。
但在现阶段,尚难预判检方是否会在白玄洞调查过程中,实际以教唆伪证嫌疑起诉Lee代表。
不过,Lee代表需要应对的又一项“司法风险”确实已经新增。
Lee Jaemyung方面:“只是请求其到法庭如实作证”……否认教唆伪证
针对媒体报道“检方在记载Kim某犯罪事实的拘捕令中,纳入了Lee代表教唆伪证情节”一事,共同民主党表示,“Lee代表并非教唆Kim某作伪证,只是提出了作证请求”。
民主党在声明中解释称:“Lee Jaemyung代表向因白玄洞项目被拘捕的Kim某提出作证请求,是与其担任京畿道知事时期白玄洞项目无关的另一宗选举法审判相关,请求内容是‘请作出真实证言’,并非要求其作伪证。”
民主党接着表示:“有部分报道称,Kim某于2019年2月以证人身份出庭该审判时,曾作出‘对Lee Jaemyung提出控告的前市长 Kim Byeongnyang一方,为了将Lee Jaemyung塑造成冒充检察官的主犯,曾提出对制作人Choi的控告予以撤回的意见。Lee Jaemyung是被冤枉的’这一趣旨的证言,此说法并不属实。”
民主党又补充称:“Kim某从未作出过类似‘Lee Jaemyung被冤枉’之类的证言,相反,在针对‘是否出于以撤回对Choi Cheolho的控告为条件,要求协助将被告人塑造成冒充检察官主犯之意图?’这一辩护人提问时,他回答说‘以Kim Byeongnyang的人品来看,似乎并非那样的意思’,表明了相反立场。”
Kim某拘捕令被驳回……检方考虑再次申请拘捕令等方案
另一方面,检方向Kim某申请的拘捕令被法院驳回。
负责审查拘捕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专职负责拘捕令的部长法官 Yoon Jaenam在说明驳回理由时表示:“从需要保障嫌疑人辩护权、通过搜查扣押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获取了客观证据、以及其实际居住地已被掌握等情况来看,现阶段关于拘捕事由及必要性的理由尚有不足。”
尽管拘捕令被驳回,但由于法院在驳回理由中并非援引“犯罪嫌疑不明”而是提出了“证据已充分获取”“住居稳定”等理由,预计检方的调查动力不会大幅削弱。
检方相关人士表示:“将通过追加调查,决定是否再次申请拘捕令等在内的后续调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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