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布选举宣传可行范围等指引

庆尚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22日表示,将于23日启动昌宁郡守及庆尚南道议会昌宁郡第1选区补选的正式竞选活动期。


据庆尚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介绍,即将于4月5日举行的补选,其竞选活动期限为3月23日至4月4日。


凡有资格从事竞选活动的人,都可以在此期间按照《公职选举法》规定的方式进行竞选活动。


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短信进行的竞选活动,包括在选举日当天在内,均可常时进行。


庆尚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 李世玲 记者供图

庆尚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 李世玲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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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及其配偶、与候选人同行的竞选总负责人、竞选工作人员等,可通过▲佩戴肩带、上衣、标牌等道具 ▲派发名片 ▲张贴横幅 ▲在公共场所发表演说或进行座谈 ▲利用媒体等方式开展竞选活动。


候选人撰写竞选海报和选举公报并提交给选举管理委员会后,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在指定地点张贴海报,并向选民家庭邮寄选举公报。


竞选承诺书在昌宁郡守补选中,仅限通过候选人家属、竞选总负责人、竞选工作人员、会计责任人和活动助理进行发放。


用于竞选的横幅,在一个选区内的数量不得超过该选区邑、面数量的两倍。


候选人以及竞选总负责人、竞选工作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可利用车辆及其所装扩音设备或便携式扩音设备,在公共场所于上午7时至晚11时进行演说或座谈。


车载及便携式扩音设备、录音机和录像机可使用至晚9时;若录像机仅显示画面而不输出声音,则可使用到晚11时。


可以从事竞选活动的选民,可▲在公共场所通过言语或电话呼吁支持特定候选人 ▲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短信开展宣传活动 ▲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竞选活动。


志愿者不得要求或收取补贴或实际费用,也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诽谤候选人或载有虚假事实的内容。


不得利用肩带、款式与颜色相同的帽子或衣服、标牌、标语牌等道具进行竞选活动;不得在投票间内拍摄选票或将其上传至社交媒体等平台。


在竞选活动期间,未满18岁的选民不得从事竞选活动。


各政党在选举期间不得利用设施物等开展就本党政策或政治热点议题进行立场通报的通常性政党活动。


将在昌宁地区举行补选的区域内,已经张贴的横幅必须在22日之前全部拆除。


庆尚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事前告知和预防活动,确保确立公平的选举秩序”,并称“希望候选人以政策进行光明正大的竞争,选民则认真审视竞选承诺和人品,积极参与投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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