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宪法法院供图

宪法法院大审判庭。宪法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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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将于本周就与俗称“剥夺检察搜查权(检察搜查权完全剥夺)法”之称的《检察厅法》修正案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国会表决过程中相关的两件权限争议审判请求案件作出结论。


宪法法院于20日表示,将在23日就这两件关于“剥夺检察搜查权法”的权限争议审判请求案件作出宣判。


此前,共同民主党籍国会议员们在文在寅前总统任期即将结束的去年4月15日提出了《检察厅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将检察官可启动侦查的犯罪范围从原先的6类犯罪缩减为包括腐败犯罪、经济犯罪在内的2类犯罪,并提出了包括:新增禁止检察官“另案侦查”条款;缩小检察官对警方移送案件的补充侦查范围;剥夺对警方“不予移送决定”的告发人异议申请权等内容的《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法律案,并分别于同年4月30日和5月3日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对此,国民力量党和法务部分别向宪法法院申请了权限争议审判,宪法法院未将两案并案,而是分别进行审理。


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 Yoo Sangbeom 和 Jeon Juhea 于去年4月29日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等人为对象向宪法法院申请权限争议审判,主张在修正案表决过程中,民主党通过议员 Min Hyungbae 的“伪装退党”使议案协调委员会丧失功能,并通过“切割会期”的方式,使全体会议无限制辩论(阻挠议事)流于形式,从而侵犯了当时作为在野党的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的审议与表决权等权限。


两人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于2022年4月27日将以协调案形式提交的《检察厅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作为委员会审查法律案进行表决并宣布通过的行为;▲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于同日将以协调案形式提交的《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作为委员会審查法律案进行表决并宣布通过的行为;▲被申请人——国会议长于同日将《检察厅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替代案及《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替代案提交全体会议审议的行为,均侵犯了宪法及《国会法》赋予申请人的法律案审议与表决权限,并请求确认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全部无效,申请进行权限争议审判。


法务部长官 Han Donghoon、法务部法务室长 Kim Seokwoo、大检察厅公判诉讼部长 Kim Seonhwa 等6名检察官则于去年6月27日以修订《检察厅法》侵害了检察官侦查权与公诉权的本质部分,国会表决过程违反了宪法上的多数决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侵蚀了复数政党制的旨趣等理由,针对国会向宪法法院申请了权限争议审判。


Han 部长等人请求确认:▲国会于2022年4月30日经全体会议表决后向政府送交的《检察厅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替代案的修正案获得通过的行为;▲2022年5月3日经全体会议表决后向政府送交的《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法律案替代案的修正案获得通过的立法修法行为,侵犯了宪法及法律赋予检察官的侦查、公诉权以及法务部长官所主管的检察官侦查、公诉权,并请求确认该等行为无效。


通常宪法法院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宣判,但考虑到审判官 Lee Seonae 将于28日退任,因此将宣判日期提前一周。


此前,宪法法院在1997年关于《劳动法》和《国家安企部法》“强行通过”事件中,曾认定由国会副议长代理国会议长,以“闪电表决”方式宣布通过修正法律案的行为,侵犯了当时在野党议员的法律案审议与表决权,从而裁定准许权限争议审判请求;但同时又以该通过宣告行为难以认为存在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瑕疵为由,作出了其并非无效的决定。


本案的主要争点是,在民主党强行推动“剥夺检察搜查权法”通过的过程中,被指存在的一系列程序瑕疵,是否侵犯了当时作为在野党的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和检察官的权限。不过,即便宪法法院承认部分权限遭到侵害,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将通过宣告行为本身认定为无效。


若宪法法院认为修正法律的通过宣告行为无效,相应法律自然也将失去效力;反之,若认定通过宣告行为有效,则宪法法院是否会进一步就修正法律的违宪性作出实质性判断也备受关注。


关于在权限争议审判案件中,是否可以对相关法律的违宪性等进行规范审查,虽有不同意见,但学界多数观点认为大体上是可行的。不过,由于迄今尚无先例,对于在权限争议审判案件中,因违反宪法的程序性瑕疵导致申请人权限遭到侵害时,为对通过该程序制定的法律作出违宪决定,需要多少名审判官赞成,也一直存在意见分歧。


与《宪法法院法》对法律违宪决定、宪法诉愿准许决定、变更既有见解等事项规定需6名审判官构成特别法定人数不同,权限争议审判的准许决定并未被规定为该等特别法定人数事项,因此适用“审判官过半数”的一般法定人数规则。


《宪法法院法》第23条(审判法定人数)第2款规定:“审判部就案件作出决定,应由参与终局审理的审判官过半数同意”,将一般决定所需的法定人数规定为审判官过半数。


同条第2款但书又规定:“但有下列各项之一的情形时,须有6名以上审判官同意”,并列举了:▲作出法律违宪决定、弹劾决定、政党解散决定或者关于宪法诉愿的准许决定的情形(第1项);▲变更宪法法院此前就宪法或法律的解释适用所作判示意见的情形。


因此,如果宪法法院在判断国民力量党议员及法务部长官、检察官的权限是否遭到侵害的同时,对修订《检察厅法》和修订《刑事诉讼法》的违宪性一并作出判断,那么也可能首次就作出违宪决定所需的审判官人数究竟是5人还是6人给出裁判意见。



另一方面,宪法法院还在审理民主党方面申请的、与所谓“恢复检察搜查权”施行令相关的权限争议审判案件。民主党方面主张,该施行令背离了通过缩小检察官侦查权的立法宗旨,反而使检察官得以对职权滥用罪、选举相关犯罪、组织暴力犯罪和毒品流通犯罪等启动侦查。不过,该案并未被列入此次宣判名单之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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