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邑市对首次购房者实施购房取得税减免优惠
井邑市将扩大实施对首次购房者的购房契税减免优惠。
井邑市表示,随着《地方税特例限制法》修正案近日公布并施行,将通过首次购房契税减免制度,对此前未享受减免而已缴纳的地方税,迅速办理退税并受理追加申请。
据此,购买价格在12亿韩元以下住房的首次购房者,无论收入多少,均可享受最高200万韩元额度的契税减免。
所谓首次购房,是指在取得住房之日,本人及配偶名下均无住房持有记录的人员购买住房。
此前,仅在家庭合计年收入7,000万韩元以下、购买价格在3亿韩元(首都圈4亿韩元)以下住房且为首次购房时,才可享受契税50%(1.5亿韩元以下部分减免100%)的优惠。本次通过调整这一标准,扩大了受惠对象。
减免扩大措施将自去年6月21日以后首次取得住房的情形起追溯适用。已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申请退税。
井邑市为实现快速、准确退税,将从特例适用对象处收取减免申请书和更正申报书,在审查其是否符合减免要件后,立即办理退税。
此外,对于依据原有规定申请减免并已享受减免的纳税人中,如因减免额度上调而需追加退税的情况,市政府将依职权办理退税。
井邑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多种媒体宣传首次购房契税减免相关修订内容,促使纳税人尽快办理退税,并称今后也将为保护纳税人权利、实现公平的地方税政而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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