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季货款每月先付20万至250万韩元
全罗南道海南郡实施“农民月薪制”,在收获期前预支部分款项,像工资一样按月发放。
据郡方面15日消息,农民月薪制是利用农协资金,在水稻收获期前向没有收入的水稻种植农民等预先支付部分款项,帮助其维持稳定生活的支援项目。
郡内8家地区农协参与该项目,郡政府将对预支款项所产生的利息予以补贴。
与农协签订供货约定的农民,可在3月至10月最长8个月内,每月从农协预支部分约定收购价款。
以月薪形式通过地区农协发放,金额下限为20万韩元,上限为250万韩元。申请人需在各品目规定的申请期间前往邑面事务所,提交农民月薪制申请书和与农协签订的出货约定书。
去年,海南郡共有153户农家参与农民月薪制。
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项目有助于减轻农户的经济负担,保障其经济生活稳定,因而获得了广泛好评,希望有更多农民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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