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入住重症监护室两天后起开始账户转账
妻子辩称“认为是自己的继承份额”
法院认定“无权提前取得继承份额”

在再婚丈夫因病入住重症监护室、意识下降之际,从丈夫账户中取出或转账共计约12亿韩元的60多岁妻子,因涉嫌诈骗等罪名被判有罪。

法院示意图。阿视亚经济资料库供图

法院示意图。阿视亚经济资料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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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新闻社20日报道,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2庭由首席法官 Park Geonchang 主审,就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诈骗)、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等罪名起诉的A某,宣判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


A某自2018年7月起与B某开始同居,2021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成为法律上的夫妻。此后,B某在跌倒事故手术后健康恶化,于2021年10月入住重症监护室,次月去世。据悉,长期接受肾透析治疗的B某在手术后病情急剧恶化。


检方认为,A某在B某入住重症监护室后不久便开始转移资金。经查明,A某在丈夫入院两天后的10月25日,未经授权从丈夫账户中以支票方式提取1亿韩元,并将2亿韩元转入自己账户。次日又将4亿韩元追加转入自己账户,而这一天正是医护人员向A某说明其丈夫已进入临终阶段的日子。


此后,直至丈夫去世前,A某又将5亿多韩元转入由自己管理、以丈夫名义开立的另一账户。此外,她还被指控试图处置丈夫持有的约3亿韩元股票,以获取保证金,但未能得逞。


在审理过程中,A某一方主张,“取款和转账行为是依据丈夫生前意思所为”,且“相关金额也在自己应继承遗产范围之内,因此并无非法占有意图”。


但合议庭未予采信。合议庭判决称,“找不到任何客观资料可以证明亡者曾约定向被告赠与与其继承份额相当的财产,或曾就财产处置授予其包括性权力”。接着指出,“案发前仅1年,亡者还对被告的存款提取行为进行严格管控”。


合议庭还表示,“被告在意识到亡者生命处于危急状态后,仅在5天内急速处置存款,包括提取和转账逾10亿韩元等行为”,“更自然的解释是,被告在没有正当处分权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对财产的事实支配力,将财产转到自己名下”。



合议庭同时指出,“犯罪发生时间是在亡者死亡之前,当时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份额需综合与其他继承人的协商、生前赠与部分等因素后方可确定,因此难以认定被告有权擅自提前取得相当于自己继承份额的金额”。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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