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法实施令》修正案公开征求立法意见
在发生灾害时,将通过利用公共财产扩大可适用的议价合同范围,以便能够迅速提供恢复支援,并为减轻公共财产使用者的负担,放宽使用费分期缴纳条件。
行政安全部8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共财产及物品管理法实施令》将自明日起公开征求意见40日。
本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公共财产的使用许可和出借原则上应通过公开竞争合同办理,但如为迅速提供灾害恢复支援,将扩大可采用议价合同的范围。此外,将放宽公共财产使用费、出借费及赔偿金的分期缴纳条件。同时,为了对一般财产进行高效、系统的管理和处置,将追加指定受托管理机构。
行政安全部次官 Han Changseop 表示:“以居民税金形成的公共财产,应当为当地居民得到有效利用”,并称“通过本次制度改善,希望公共财产能够有助于迅速开展灾害恢复支援,并减轻当地小商工经营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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