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事件法》施行令获国务会议通过
行政安全部表示,《关于济州4·3事件真相调查及遇难者名誉恢复的特别法》施行令修正案已于7日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2021年6月,为了消除与4·3事件相关的家庭关系不一致问题,通过4·3委员会的决定引入了更正家庭关系登记簿的特别规定,但一直将家庭关系登记簿更正范围仅限于制作遇难者的家庭关系登记簿和更正死亡日期。
对此,行政安全部与法院行政处、济州道一道,研究了将家庭关系登记簿的更正对象扩大为“遇难者及遗属等”的方案,并推进了相关研究课题(执行机构: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行政安全部通过此次《4·3事件法》施行令修订,建立了可以更正家庭关系的法律依据。
通过施行令的修订,那些虽然是遇难者的亲生子女,但未登记在遇难者户籍而是登记在亲属等户籍下,以遇难者的侄子、兄弟等身份生活的事实上的子女,将被认可为遇难者的法定子女。
行政安全部地方自治均衡发展室长Choi Hoon表示:“希望此次《4·3事件法》施行令的修订,能够至少部分抚平因错误家庭关系记录而长期受苦的遇难者和遗属的伤痛,并成为进一步迈向4·3事件彻底解决的一次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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