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参与审判一致判处缓刑
合议庭称“酌情考虑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
[亚洲经济 金贤廷 记者] 一名在过去10年间一直失业在家、期间多次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后将其杀害的30多岁女性,被国民参与审判法庭判处缓刑。
据联合新闻18日报道,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法官 Park Hyeonbae)以杀人罪起诉的30多岁女性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A某被控于去年7月白天,在庆南梁山市的自家住宅内,用凶器刺伤30多岁的丈夫B某,并用被褥按压其面部致其死亡。当时查明,A某在作案前先在咖啡中放入安眠药让丈夫B某饮用,待其入睡后实施了上述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A某陈述称,自己多年遭受丈夫家庭暴力,一直对丈夫心怀恐惧和不满,当天行凶前也遭到喝了酒的丈夫虐待。自2012年2月起,B某一直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却持续酗酒,每逢饮酒便以强迫和暴力的方式对待A某。作案后,A某选择自首。
对此,参加国民参与审判的7名陪审员一致向合议庭提出量刑意见: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合议庭表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遗属失去了珍贵的家人,遭受了终生难以治愈的精神创伤”,但同时指出:“虽然尚未得到遗属的原谅,但在犯罪动机方面存在可予以酌情考虑的情节。”合议庭接着说明量刑理由称:“综合考虑被告人对错误行为表示反省、数年间持续遭受家庭暴力、若长期被收监其子女在抚养和保护方面将面临困难等因素,决定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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