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川市审计认定“违反公务员规定”
个人最高须退还逾400万韩元

[亚洲经济 记者 Choi Seungwoo] 在仁川往返永宗岛上下班的区厅公务员,被要求返还以通行费名义领取的约2亿韩元补助金。理由是这笔补助违反了《地方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据联合通讯社18日报道,仁川市在对中区厅进行审计后,再次通知称:“请在今年4月前,追缴自2018年至2019年年中期间,向往返永宗岛上下班的公务员发放的通行费补助金共2亿900余万韩元。”


仁川市此前在2019年的审计中也曾指出,以津贴形式发放通行费,违反了《地方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报酬支付的规定,因此要求追回补助金额。


当时中区以根据自身条例合法发放通行费为由,没有实施追缴措施,仅停止了今后的补助。但由于市政府反复作出同样指摘,中区在内部进行法律审查后,决定在今年4月前全额追缴该项补助。


由此推测,在相关期间获得通行费补助的104名公务员,将各自返还从数千韩元到400余万韩元不等的补助金。


永宗大桥和仁川大桥的通行费分别为6600韩元和5500韩元,是国内一般财政公路平均通行费的2.28倍和2.89倍,属全国最高水平。往返月尾岛与永宗岛的船费为8000韩元。


仁川永东大路景象。联合新闻供图

仁川永东大路景象。联合新闻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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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包括原有老城区和永宗国际城市。近年来,随着永宗地区人口和行政需求急剧增加,整体公务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在第二办公楼工作。中区自2018年至2019年年中,一直向通过仁川大桥、永宗大桥或乘船从陆地往返上班的永宗岛第二办公楼公务员提供通行费补助。


关于中区公务员等后生福利的条例第6条规定,区厅厅长可在预算范围内,通过通勤巴士等方式提供上下班支援。


围绕此次追缴决定,专家之间意见分化,一方认为“该补助金是依据中区自身条例提供的福利待遇,不属于报酬”,另一方则认为“具有公务员报酬性质,因此不得予以补助”。


在无法再提供通行费补助的情况下,中区近期将通勤巴士从3辆增至4辆等,苦心制定替代对策。


中区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二办公楼不仅通行费昂贵,而且没有单位食堂,往返上班的职员负担很重”,“筹建宿舍也是一个方案,但各类成本压力不小,短期内难以实现”。


另一方面,由永宗地区居民团体——永宗国际城市总联合会组建的“永宗国际城市免费通行市民推进团”,计划于即将到来的三一节当天下午3时,举行车队示威,呼吁废除仁川大桥和永宗大桥的通行费。



国土交通部曾在2018年8月承诺,将在去年年底前把仁川大桥和永宗大桥的通行费降至一般财政公路水平。但以尚未与民营道路运营公司达成协商为由,至今仍未付诸实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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