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缓刑5年
国民参与审判全体陪审员裁定被告有罪

一名因妻子出轨而愤怒,用凶器刺伤情夫、企图将其杀害的五十多岁男子被判处缓刑。


据联合新闻社17日报道,昌原地方法院刑事第4部(审判长法官 Jang Yujin)以杀人未遂罪起诉的丈夫A某(5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法院同时对A某下达了3年保护观察及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本照片与报道内容无直接关联。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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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指控于去年8月在妻子经营的啤酒屋内,用拳头殴打与其妻有婚外情的三十多岁男子B某的脸部,将其推倒在地后,又用破碎的烧酒瓶多次刺向B某的颈部等部位,企图将其杀害。


据悉,B某颈部多处血管受损,伤情经诊断需治疗6周。


本案依照A某的意愿,以国民参与审判方式进行。A某在审理过程中主张,自己当时大量饮酒,又因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受到惊吓与打击,处于精神与心智减弱状态,但由7名陪审员全员组成的陪审团及合议庭均未予采信。


陪审员一致作出有罪评决,其中3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2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1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合议庭综合考虑陪审员的量刑意见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该刑期与量刑标准中建议的刑期(3年4个月至10年8个月)相比略有出入。 [照片=亚洲经济 李세령 记者供图]

合议庭综合考虑陪审员的量刑意见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该刑期与量刑标准中建议的刑期(3年4个月至10年8个月)相比略有出入。 [照片=亚洲经济 李세령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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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综合考虑陪审员的量刑意见等因素,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该刑期与量刑基准中建议的刑期(3年4个月至10年8个月)相比,略有偏离。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在侦查机关接受调查时,对当时情形作出了相当具体的陈述,综合考虑不存在足以认定其缺乏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客观资料等因素,难以认为其处于精神与心智减弱状态”,“即便假定其当时处于精神与心智减弱状态,结合其前科、犯罪内容等情节来看,不予减轻刑罚更为妥当。”



不过,合议庭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虽然被告给被害人造成重伤,罪质极为严重,且A某有多次因暴力犯罪受罚的前科,但考虑到其系一时冲动实施犯罪,以及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A某刑事责任等因素,决定作出上述量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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