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岭南采编本部记者 Lee Seryeong 报道] 反对庆南金海市资源循环设施现代化项目并向法院提起的居民执行停止假处分申请被驳回。


16日,市政府就此表示,这是“判断不符合行政诉讼执行停止要件的正确决定”。


此前上月25日,要求反对扩建长有焚烧厂并敦促迁址的居民共同紧急对策委员会向昌原地方法院提起了要求撤销废弃物处理设施设置计划(变更)批准处分的本案诉讼,并申请了为停止变更批准效力的执行停止假处分。


庆南金海市资源循环设施现代化项目鸟瞰图。金海市厅供图

庆南金海市资源循环设施现代化项目鸟瞰图。金海市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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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于今年1月18日宣布,为解决位于富谷路35号设施老化和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拟在现址新建1座焚烧设施,并对现有1座进行大修,推进资源循环设施现代化项目。


计划以2025年完工为目标,确保日处理能力达到300吨,并建设作为居民福利设施的综合体育中心。


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该项目是在没有违法事项、遵循正当程序的前提下实施的合法行为,项目推进也将顺利进行”,并称“在本案诉讼中也将全力应对,力争胜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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