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次部长弹劾,“宪法法院的时间”到了
弹劾案决议书已提交…证明“重大违法”成关键
“执政党弹劾委员与审判官即将卸任”…弹劾审判或将受阻
[亚洲经济 记者 Heo Gyeongjun] 在在野党的主导下,行政安全部部长 Lee Sangmin 的弹劾诉追案获通过,宪政史上首次由宪法法院对部长是否应被弹劾作出审理。能否证明在野党作为该部长弹劾理由所提出的“重大违法行为”,被视为最大争点。
9日上午,受弹劾审判诉追委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 Kim Doeup 委托,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首席专业委员 Jeong Seonghee 向宪法法院提交了弹劾诉追议决书。
在弹劾审判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担任诉追委员,诉追委员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宪法法院提交弹劾诉追议决书正本,申请启动弹劾审判程序。这与检察官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的一般刑事审判程序类似。在弹劾审判中,检察官的角色由诉追委员承担,需要证明被申请人(弹劾对象)被罢免的事由,宪法法院则经过审理后作出结论。
接到案件的宪法法院预计将于近期指定主审裁判官。主审分案通过计算机随机分配自动决定。主审裁判官将主导就案件进行讨论的评议程序。在违宪法律审判或宪法诉愿等宪法法院通常审理的案件中,主审裁判官意见影响较大,但在弹劾审判中,其比重并不大。
弹劾审判由全体9名裁判官参与审理,如有6名以上赞成,即可作出罢免决定。一旦被罢免,5年内不得担任公务员。
《宪法法院法》规定,宪法法院应自受理案件之日起180日内宣判,但该规定并非强制性,即便超过180日宣判也无妨。宪法法院对前总统卢武铉的弹劾审判历时63日,对前总统朴槿惠的弹劾审判历时92日,对前高级法官 Lim Sunggeun 的弹劾审判则历时267日后宣判。
弹劾审判的核心在于,被申请人是否违反宪法和法律,严重到应被罢免公职的程度。提出弹劾诉追案的在野党认为,Lee 部长的弹劾事由包括:▲疏于履行灾害预防及安全管理责任(违反宪法第34条第6款、《灾难与安全管理基本法》第4条等)▲事后灾害应对措施义务违反(违反《灾难与安全管理基本法》第14条等)▲在国政调查中作虚假陈述(违反宪法、《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
要想弹劾审判请求获准,必须证明作为弹劾事由的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实。Lee 部长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因未能妥善进行灾害预防或安全管理而构成“重大违法”,预计将成为弹劾审判的核心争点。
问题在于,弹劾审判的审理过程预计将困难重重。作为诉追委员的 Kim 委员长需要组成负责弹劾审判实务的代理人团,但无法排除其对由在野党主导通过的 Lee 部长弹劾审判不积极投入的可能性。
此外,关于宪法法院弹劾审判本身将长期化的预测也占上风。《宪法法院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诉追委员、被申请人)若未出席言词辩论期日,则须另行指定期日;在重新指定的期日,当事人仍未出席时,方可开始审理。目前尚不确定 Kim 委员长是否会出席言词辩论期日。不过,如果委任律师(代理人),则作为被申请人的 Lee 部长或国会一方均无须亲自出席辩论。
裁判官 Lee Seon-ae 和 Lee Seok-tae 预计于今年3至4月退休,这一点也加强了弹劾审判可能长期化的判断。根据《宪法法院法》,裁判官法定人数为7名以上,因此即使两名裁判官退休,审理和宣判本身不会受到重大影响。但通常宪法法院在如弹劾审判这类重大决定中,都会在9名裁判官全员在任的状态下作出结论。
因此,在 Lee Seon-ae 和 Lee Seok-tae 的继任者到任之前,推迟审理和裁决的可能性很高。最终,从后任裁判官候选人经过听证会获任命,到完成阅卷并参与审理,预计还需要一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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