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Park Daehyun 记者] 2021年6月9日上午9时。忠清南道天安市东南区的一座公园公墓内突然出现了挖掘机和工人。
这是为了迁移在20世纪60~70年代一度跻身财界排名第3位的某汽车集团创始人、已故前会长 Kim 某的坟墓。当时尚未与公墓管理财团达成协商。工人们拦住了赶来的财团职员,挖掘机则砸向了 Kim 前会长的坟墓。
试图迁移坟墓的是 Kim 前会长的第三任妻子 Yoo 某(91岁),以及 Kim 前会长的侄子 Kim 某(74岁)和其弟弟(66岁)兄弟二人。挖掘机和工人是 Kim 氏兄弟为帮助大妈 Yoo 氏而派去的。
Kim 前会长在七十多岁时与 Yoo 某结婚,但膝下无子女,3年后去世。Kim 前会长的坟墓一直由唯一的外孙 Kang 某通过运营财团进行管理。
检方以违反《暴力行为处罚法》(共同毁坏他人财物等)及妨害业务等罪名,将 Kim 氏兄弟提起公诉。指控称二人毁坏了 Kim 前会长坟墓的一部分,并妨碍了财团的业务。
Kim 氏兄弟一方在审理过程中辩称:“对 Kim 前会长坟墓的管理和处分权在 Yoo 氏手中”,“我们只是受 Yoo 氏委托,经过合法程序试图迁移坟墓而已”。
据法律界9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法官 Jo Suyeon 近日判处 Kim 氏兄弟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2年。“Yoo 氏拥有坟墓管理权”的主张未被采纳。
Jo 法官表示:“Yoo 氏在 Kim 前会长去世后,似乎是收取3亿韩元后放弃了继承财产”,“骨灰安置于坟墓后约34年来,一直由唯一的孙子、被害人 Kang 某进行管理,而 Yoo 氏在尝试迁移之前,从未主张过对坟墓享有任何权利。”
他还指出:“Yoo 氏似乎已经放弃了对坟墓的管理处分权,或者事实上同意将该权利移转给 Kang 某一方,而被害人一方的财团则受 Kang 某委托,承担管理坟墓的业务”,并“被告人在未向被害人一方作出正当预告或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尝试迁移坟墓,妨碍了本应保持安宁的公园公墓业务,并毁坏了安放 Kim 前会长骨灰的坟墓围石”。他还表示,“这不仅给后人 Kang 某一方造成了财产损失,也带来了精神冲击”。但法院同时酌情考虑到 Kim 氏兄弟无同类犯罪前科、且年龄相对较大等因素。
另一方面,Yoo 氏在本案发生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移转对 Kim 前会长骨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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