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Lee Jae-myeong之子是Cheonhwa-dongin员工”的Jang Gi-pyo一审被判罚金
[亚洲经济 Park Daehyeon 记者] 在大选前夕,因被控散布有关共同民主党代表 Lee Jaemyung 之子的虚假事实而被起诉的长基杓 新文明政策研究院院长,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
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7庭(审判长 Kim Okgon 首席法官)以违反《公职选举法》及名誉毁损等罪名,判处被告长院长罚金700万韩元。
此前,长院长在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党内竞选正在进行的2021年9月召开记者会,因被控散布有关该代表之子等人的虚假事实而被移送审判。当时他称,“在 Cheonhwadongin 1号中,京畿道知事 Lee Jaemyung 的儿子正在作为职员工作”,“由 Lee Jaemyung 知事任命的京畿住宅公社副社长是 Hwacheon Daeyu 的登记理事”。
长院长一方在审理过程中主张,其未能认识到发言内容属于虚假,因而应当无罪。
合议庭认为,长院长即使是出于间接故意,也已认识到虚假性。此外,法院指出,该内容足以损害该代表之子的社会评价。对于其在去年1月多次举行集会,通过扩音设备播放所谓收录了该代表声音的“辱骂录音文件”的指控,法院也认定属于“非法选举活动”。
合议庭表示:“被告以选举法规定之外的方式使用扩音设备并播放影像,从事事前选举活动,并以使其落选为目的,就候选人 Lee Jaemyung 的家属公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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