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Boo Aeri] 金融监督院于6日表示,将新设推进金融监管创新的组织。


金融监督院当天公开了2023年工作计划,并表示,将系统性地捕捉和分析金融产业的重要变化,发掘并改进不合理的监管及监督惯例。


新设的“监督创新协调组”将发掘并改进与监管改革、监督惯例创新相关的事项。


此外,为支持金融公司推进新业务,还将建设“许可 START 门户系统”,通过线上受理和管理事前协商申请。


同时,金融监督院还将改善对制裁对象辩护权的保障以及僵化的制裁惯例。


计划在每年年初发布检查计划时,将当年度定期检查对象通知相关金融公司,保障金融公司有充足时间准备检查。


方针还包括,允许制裁对象本人问答书等资料的复印和提前阅览,从而提升制裁对象的辩护权。


另外,还将在制裁内容公示网站上新增关键词搜索功能,引导金融公司加强自律管理;对于未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轻微违规行为,将积极运用“附带合规教育条件的措施豁免”,以此推动激活替代性制裁措施。




金融监督院将新设金融监管创新推进机构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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