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Park Daehyun 记者] 因在国家预防接种项目(NIP)招标过程中合谋而被移送审判的制药及流通企业管理层在一审中被判处罚金。
1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5-3庭(审判长 Park Sarang、Park Jeonggil、Park Jeongje)以违反《公平交易法》及妨碍投标罪名,分别判处SK Discovery和光东制药罚金3000万韩元,保宁生物制药和柳韩洋行罚金5000万韩元,绿十字和葛兰素史克罚金7000万韩元。对各公司7名员工则判处罚金300万至500万韩元不等。
合议庭指出:“本案是在国家预防接种支援项目的疫苗招标过程中,破坏招标公正性,损害公平价格形成和国家危机管理体系等公共利益的犯罪”,“通过事实上垄断供应的生产商和流通企业持续合谋,多次实施了犯罪行为,由此产生的销售额也将达到相当数额。”
但同时表示,“在政府提出投标价格指导线的过程中,形成了中标价格,因此被告人取得的整体不当利益金额并不大,且其他企业中标的可能性看上去也显著偏低等因素,均已一并考虑。”
此前,他们在参与政府发包的宫颈癌疫苗等招标时,设立所谓“陪标公司”,通过合谋牟取暴利,被移送审判。大部分公司在审理过程中否认指控,主张“在投标过程中根本不存在竞争,因共同行为也未产生不当的竞争限制效果”。还辩称“当时是应疾病管理本部(现疾病管理厅)为防止流标的请求而设立陪标公司”。
合议庭表示:“从情况看,投标相关公司确实认识到被告方共同销售公司的中标可能性较高。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其他流通企业也可以参与竞争”,并指出,“不能认为被告人的共同行为未对合理价格形成过程产生不当影响。”
此外还称:“从历次案例来看,虽说通过签订单一来源采购合同导致单价下降的情形不占多数,但价格发生变化的可能性本身并非不存在”,“即便当时是依据疾病管理本部的行政指导行事,被告人的共同行为也不能因此被正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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