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要立规矩 Lee Bokhyun 的决心发言
“实际上就是不让起诉” 银行业界解读
文在寅政府时期下滑的金融当局地位
有观点称意在恢复当局权威
[亚洲经济 记者 沈娜英] 18日,友利金融控股内部两度震动。一次是因孙泰昇会长决定主动退任,一次是因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福铉发表“下任会长应当作出是否起诉决定”的言论。前者被认为是迟早会到来的事而大体接受,但对后者的反应则是“没想到会到这种程度”。金融圈评价称,“官厅主导权正在进一步加强”。
将李院长当天与记者见面时的发言原意转述如下:“孙会长决定不再连任,最终会有其他人来担任会长。无论如何,在其本人担任会长期间,(就与莱姆基金销售制裁相关的友利银行行政诉讼决定一事)终究是与其个人利益相关的问题。即便做出同样的决定,由下一任会长来判断(是否对金融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在常识层面看起来不是更为公正吗?”
友利银行随即犹豫起来。原本正积极考虑针对金融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金融委员会去年11月就莱姆事件作出处分决定,对友利银行处以暂停私募基金新销售三个月的制裁,并科以7.66亿韩元罚款。而同为莱姆基金销售机构的KB证券成为风向标。KB证券于本月12日被法院就其“明知不良仍故意销售”的嫌疑判决无罪。友利银行因此判断,若就不服金融委员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胜算不小。
银行业解读:李福铉发言弦外之音是“不要起诉”
尽管如此,正面对抗官厅的声势并不现实。友利银行当日上午还表示“提起诉讼的可能性相当大”,但下午就后退一步称“很难立刻作出起诉决定”。此前被传将另行进行个人诉讼的孙会长,当天晚间也向《亚洲经济》表示“尚未作出决定”。多位银行相关人士共同的解读是:“李院长发言的弦外之音,是在发出‘不要起诉’的警告。”
在孙会长决定辞职之前,金融委员会委员长和金融监督院院长曾持续猛烈施压。“一旦出事就应当反省并加以改进,却总是在讨论打官司,这让人非常不舒服。”(1月5日)“我尊敬已主动退任的新韩金融控股会长赵容炳。”(去年12月21日)“让首席执行官承担责任,是政府的意志。”(去年12月20日)金融圈认为,当局之所以要整肃银行业,是因为文在寅政府时期金融当局威信跌落至谷底。
文在寅政府时期坠落的金融当局权威
将时间拨回到2017年秋天。当时,青瓦台政策室长张夏成、金融委员会委员长崔钟球、金融监督院院长崔兴植,正从各个方向向推动第三任连任的韩亚金融控股会长金正泰施压,要求其主动退任。原因是对其在任期间业绩评价不一,以及批评其未能在培养显眼的接班人梯队方面下足功夫。
局势在其后于青瓦台召开的会议上发生变化。文在寅总统在张室长出席的场合划清界限称,“政府对并未持股的公司进行人事干预并不妥当”,据金融圈传言,正因如此,金会长得以实现第三任连任。
一位银行高管表示:“自那次事件之后,在文在寅政府时期,金融当局几乎无法干预金融公司”,“如果金融当局试图介入人事或经营,谁都可能向青瓦台写匿名信,指责其违背了总统(不要干预)的意旨,严重一点说,金融委员会和金融监督院几乎可以说是放手不管了。”
金融当局试图重建权威
银行开始对抗当局决定,也是从那时起。2020年,韩亚银行和友利银行就海外利率挂钩衍生连结基金(DLF)损失事件,针对金融当局的重罚提起行政诉讼。友利银行甚至有过胜诉经验。上个月,合议庭在DLF判决中支持了孙会长,称“友利银行已制定内部控制标准,并将法律规定事项纳入其中,既然不能认为其毫无实效,就不能以未能制定内部控制标准为由进行制裁”。
舆论主流评价是,“金融监督院以公司治理法为标尺发起漏洞百出的攻势,给了银行可乘之机”。但从以往金融惯例来看,金融机构对金融当局处分决定提出反抗并提起诉讼,本身就是极为罕见的事。
仅有一次先例,是在李明博总统任期内的2009年,当时KB金融控股前会长黄永基曾提起行政诉讼。此前,他因担任友利银行行长期间发生的规模达1.6万亿韩元的衍生品投资损失而遭当局处分。黄会长表示“不能让组织受到影响”,早早选择主动辞职。
一位金融圈人士表示:“那时首席执行官通过辞职先承担了道义责任,而且提起的是‘个人诉讼’,而非‘机构诉讼’,与最近几年的氛围截然不同”,“如今金融委员会委员长和金融监督院院长如此执着地将友利金融控股当作反面典型,大概正是为了让金融当局重新树立权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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