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三湖重工协力厂工人在“动力作业”中昏厥

送医后被诊断为“严重脑损伤” 预期不治

公司方面:“正在接受劳动厅调查……对家属深感歉意”

[亚洲经济湖南采访本部 Park Jinhyeong 记者] 《重大灾害处罚法》是一项在产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审查企业预防努力是否适当,并据此赋予结果责任,以保障劳动者安全的政策性法律。该法将在本月27日迎来施行满1年,但现场各处劳动者的安全事故依然不断发生。


近期,现代三湖重工业一家协力公司一名劳动者在作业中倒下,被判定为脑死亡。对此,倒下劳动者的家属称企业态度消极,一味冷处理,愤懑不已。


本月12日,在全罗南道灵岩的现代三湖重工业协力企业“Taeyoung S&C”作业场所,60岁的工人A在作业中倒地,被紧急送往医院。[图片由A某家属提供]

本月12日,在全罗南道灵岩的现代三湖重工业协力企业“Taeyoung S&C”作业场所,60岁的工人A在作业中倒地,被紧急送往医院。[图片由A某家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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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2日上午10时13分左右,在全罗南道地区一家专门从事船舶涂装施工的企业造船厂内,负责打磨作业的研磨工A某在液化石油气运输船上作业时突然失去意识倒地。


A某以两人一组的方式,在安装有调节气体压力机器的“压缩机房”内进行使船舶表面光滑的强力打磨作业时遭遇了这起事故。


由于该作业粉尘飞扬严重,作业人员需佩戴防尘口罩,并在其外再戴上一种包裹整个面部的防护罩“棉帽”设备。脸部如此被双重覆盖后呼吸困难,因此会将注入空气的“航空软管”与“棉帽”连接使用。


相关人士表示,如果不依靠“航空软管”,连1至2分钟都难以支撑。


当时与A某一起工作的B某,因为突然呼吸困难,摘下面部防护装备进行检查时,发现A某已经倒在地上。


A某搭乘由安全负责部门运营的救护车被送往附近医院,抵达后被诊断为因低氧性脑损伤导致的原因不明心脏骤停,在实施心肺复苏术后,自主循环虽已恢复,正接受呼吸机治疗,但医生意见认为,由于严重脑损伤,预后极可能为死亡。


事故发生后,A某家属表示,企业方面一味采取“爱咋咋地”的态度,让人愤怒不已。


A某的儿子指出:“即便在事业场所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事故,代表理事(法人代表)依然回避家属来电,态度十分消极。16日我们在医院面谈时,他还说‘我没什么可失去的,你们要向媒体举报就随便’,这种态度完全是目中无人。”


他接着表示:“公司说父亲的事故原因可能是疾病,但父亲没有任何慢性病,一直很健康,当天也精神很好地正常上班。看到他们在为公司工作时遭遇事故的员工面前还不断提‘疾病’一说,只让人觉得是在一味回避责任。”


他还主张:“从事故发生到送达医院花了整整1个小时,初期处置看上去也很不到位。”


同时他补充说:“原本健康的父亲突然躺在重症监护室里,我们心情极度悲痛。希望通过彻底调查,能够明确查清责任。”


对此,该企业代表理事解释称:“虽然目前劳动厅正在调查,但对于发生如此令人惋惜的事情,我向家属表示歉意。目前公司层面正在讨论是否有可以提供支援的部分。”


韩国雇用劳动部木浦支厅正就此次事故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该企业现有70余名劳动者在职。《重大灾害处罚法》规定,在常时劳动者50人以上(建筑业则为工程金额50亿韩元以上)的事业场所,一旦发生劳动者死亡等产业灾害,如经营一方未尽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义务,可对事业主及经营责任人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亿韩元的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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