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委员长 Kim Kwangdo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第二期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委员长 Kim Kwangdong [图片来源=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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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Gong Byeongseon] 第二期真相与和解为过去史整理委员会(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将政府成立前后适用的美军政第2号布告视为侵犯人权,决定对相关案件进行真相调查。


18日,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前一天在首尔中区南山广场大厦召开第50次委员会会议,并作出了上述决定。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就已故 Yang 某在1948年1月至12月间,因在庆南固城地区散发传单及加入南朝鲜劳动党等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案件,开展了真相调查。Yang 某的遗属主张,Yang 某曾遭受非法拘禁和酷刑等,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表示,未能找到相关证据及证人。


不过,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认为,当时法院对 Yang 某宣告的有期徒刑是以美军政第2号布告为依据,因此属违法。美军政第2号布告自1945年9月起实施,直至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成立为止。该布告内容包括:对违反太平洋美国陆军最高指挥官权限下发布的布告、命令、指示者,以及扰乱公共治安及秩序者,由占领军纪律会议裁定有罪后,处以死刑或其他刑罚。2021年,法院曾认定,第2号布告的内容过于广泛和笼统,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属违宪且无效。


真相与和解委员会说明称:“根据1948年9月27日施行的一般赦免令(总统令第6号),在大韩民国政府成立日之前违反太平洋美军陆军总司令部第2号布告者应予赦免,已被起诉者应作出免诉判决,但 Yang 某却服刑。”并表示:“对于1948年8月15日之后的嫌疑,由于大韩民国政府已经成立,因此不能再适用该布告。”



同时,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建议称:“对于因适用法律错误而作出的已生效判决,国家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损害救济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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