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债券认证评估指引》下月实施
事后资金使用核查、评估方法论公开等
“有望提升评估过程透明度与可信度”
[亚洲经济 记者 Lee Seonae] 今后,通过发行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债券筹集资金的企业,必须接受信用评级机构的核查,确认实际资金是否用于ESG相关项目。由ESG债券引发的“漂绿”争议有望得到化解。所谓漂绿(Greenwashing),是由“绿色(Green)”和“洗白(White washing)”组合而成,意为“伪装的环境主义”,指并非环保却装扮或欺骗成环保,从中牟利的行为。
金融监督院15日表示,已制定《ESG债券认证评估指引》,并将从下月起实施。此举旨在防止名义上是ESG、实则“漂绿”(将资金用于对环境改善无效果的领域,却被归类为绿色债券)的行为,并提升信用评级机构认证评估的公信力。该指引作为金融投资协会的示范性规程,具有劝导性质。评估基准日为2月1日之后的ESG债券认证评估将开始适用。
迄今为止,以ESG为名的债券发行急剧增加,但缺乏具有公信力的标准来评估其是否真正符合ESG要求。虽然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了ESG债券的认证评估业务,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只能以拍脑袋的方式进行。目前ESG债券的认证评估等级全部为1级,实际上导致ESG债券评级失去意义。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强调称:“由于缺乏与ESG认证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证评估等级的实效性等问题不断被提出。随着指引的出台,预计将提升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和认证评估的可信度。”
该指引对评级程序文件化、强化评估人员独立性和防止利益冲突、公开评估方法论等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程序作出规定。同时,在签订ESG债券认证评估业务合同时,应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验证纳入其中。按照现行制度,ESG债券发行后并无对资金使用进行专家核查的义务,投资者难以确认发行公司将资金用于何处。此外,通过在评估报告中记载绿色项目资金使用比例以及信用评级机构是否进行了核查,有望提高不同信用评级机构之间ESG债券认证评估等级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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