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道机器人乐园二审亦败诉 … 考虑上诉
[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记者 Lee Seryeong] 法院在围绕机器人乐园的庆尚南道、昌原市、庆南机器人乐园财团与庆南马山机器人乐园之间的诉讼中,这次也站在了民间运营商一方。
12日,昌原地方法院民事第2部在关于解除合同时支付款项等请求诉讼的二审中,驳回了原告庆尚南道等提出的上诉,与一审判决相同,认可了民间运营商在解除合同时要求支付款项的请求。
2021年10月,当时的一审合议庭曾判令庆尚南道等方向民间运营商支付包括运营费在内共1126亿韩元。
当天,庆尚南道公布了自去年10月起针对庆尚南道、昌原市、庆南机器人乐园财团开展的审计结果及查明的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缺乏对解除合同时支付款项计算标准适当性的审查,并且对民间项目费用审查疏忽 ▲对项目整体管理、监督不力 ▲因对开发用地出资业务采取消极行政导致办理延误 ▲在意识到民间运营商可能解除协议后应对不力等。
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说,导致机器人乐园实施协议被解除的原因和责任在庆尚南道、昌原市和财团三方身上,但具体责任归属将通过分析判决书予以明确”,“由于第六届和第七届民选道政府施政过失而产生的沉重负担落到第八届民选道政府肩上,令人遗憾。”
该负责人接着表示:“二审合议庭主要依据民间运营商的主张来解释协议内容,令人遗憾”,“是否提起再审,将在分析判决书后权衡实际利益再作决定;对于机器人乐园,将制定激活对策,使项目恢复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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