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记卡变身电信诈骗“黑户”账户
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移送检方
法院称“难以知情电信诈骗”也可判无罪

电信诈骗犯发给受害者的“信用卡办理指南”短信。Na Yujin提供

电信诈骗犯发给受害者的“信用卡办理指南”短信。Na Yuji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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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Jang Sehee,记者 Cho Seongpil] “从没听说过‘语音诈骗综合举报·应对中心’,当时是分别联系了金融监督院和警方来应对犯罪的。”


26岁的 Na Yujin 10日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卷入语音诈骗犯罪时非常慌张。Na某受“办理信用卡”的诱饵所骗,把自己的借记卡寄给了语音诈骗团伙,之后向金融监督院申请冻结账户,又前往距离较近的京畿龙仁东部警察署 Gugol 派出所当面报案。


Na某称,自己在去年10月收到自称是现代卡理财规划师的A某发来的信用卡办理 안내短信后与其取得了联系。A某说短信的发信号码是广告专用号码,无法电话咨询,要求通过 KakaoTalk 聊天工具联系。Na某在咨询后,轻信了“要办理信用卡必须关联借记卡”的说法,将自己的借记卡和密码交给了语音诈骗团伙。


Na某表示,自己不仅确认了从韩国信贷金融业协会会长处收到的注册证,对方还说“可以把账户余额全部取空”,因此完全没有怀疑。此后,账户先后转入600多万韩元,又通过特定自动取款机(ATM)将钱转出,她这才发现异常并申请冻结账户。


电话诈骗犯向受害者发送关于收取借记卡相关内容的短信。Na Yujin提供

电话诈骗犯向受害者发送关于收取借记卡相关内容的短信。Na Yuji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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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卡被交给语音诈骗组织使用……被控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

Na某在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接受调查结束后,于去年12月28日作为嫌疑人被移送检方。适用的罪名是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指控内容为她将自己的借记卡交给语音诈骗团伙,使其被用于犯罪。现行电子金融交易法为防止被不法利用,规定不得将借记卡等转让或出借给他人。


Na某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该账户会被当作“人头账户”使用,对语音诈骗的犯罪手法也毫无认知。她称:“并不是有意图去犯罪,却反而被当成罪犯对待,这让我非常痛苦,生活都难以为继。可能因为缺乏社会经验,知识也非常不足。”


近期,针对20多岁人群的语音诈骗犯罪愈演愈烈。语音诈骗组织正瞄准缺乏社会经验的青年群体。二十多岁中段的B某,也是在通过广告短信得知某公司后进行贷款咨询,将自己的借记卡寄给语音诈骗团伙,因涉嫌违反电子金融交易法而被起诉。


关键在于是否属于“有对价出借”……法院以“法律无知·难以得知具体案件”为由陆续判决无罪

区分有罪与否的关键在于,交付借记卡这一行为是否构成“有对价出借”。负责审理B某案件的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 Presiding Judge Gu Changmo 表示:“法律不应迫害对法律无知的人。被告虽然受骗将借记卡寄出,但在语音诈骗犯罪受害实际发生前,就已阻断了自己账户的使用。”据此宣判无罪。



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法官 Cha Younguk 也对因涉嫌诈骗被起诉的23岁C某作出无罪判决。理由是,尽管政府和媒体多年来大力宣传“非正常金融交易业务可能属于语音诈骗”,但如果没有接触过具体案件,当事人很难轻易意识到这一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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