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综合考虑收费标准、中小型经营者财务负担及经济和经营环境等因素”

[亚洲经济 尤制勋 记者] 从今年起,将对“我的数据”业务运营机构实施收费。金融当局将在今年12月以后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对今年的收费金额进行追溯测算,计划于明年实际征收。


金融委员会10日表示:“将按计划自2023年起,对‘我的数据’业务运营机构实施考虑数据传输需求量的收费。”所谓“我的数据”,是指收集分散在多家金融公司中的客户信息,进而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的业务。


此前,当局以提供“我的数据”信息的5800余家机构为对象,就系统建设费、运营费等进行了成本分析。结果显示,为信息提供机构的数据传输构建系统的费用为每年372亿韩元,运营费为每年921亿韩元,总成本约为1293亿韩元。此外,还确认了各机构调查所得成本与数据传输量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因此得出结论:有必要建立考虑数据传输量的收费体系。


但也有分析指出,为了制定更加准确、细化的收费标准,有必要进一步获取成本资料等。开放银行的调查是以2年的资料、银行卡商户手续费则是以3至5年的资料为基础开展的,而“我的数据”自去年1月实施,仅以9个月(2022年1月至9月)的资料为基础进行了成本分析。


金融委员会表示:“从其他公共领域手续费测算案例来看,往往是经过数年审查后引入并调整手续费体系,分阶段加以高度化”,“同时也考虑到,随着今年上半年之前信息提供范围的扩大,作为收费依据的数据传输单位成本,相较此前分析结果,很可能发生变动的情况。”


据此,金融委员会将通过今年对数据传输成本的追加分析与验证,以及信息提供机构、业务运营机构和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的工作组讨论等程序,在今年12月以后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此外,金融委员会计划根据新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今年的收费金额进行追溯测算,并在2024年结算收费金额时一并征收。



金融委员会表示:“具体收费标准将综合考虑中小型业务运营机构的财务负担,以及经济、经营环境等因素”,“自明年以后,将结合‘我的数据’产业成熟度等因素,定期推进成本再验证及收费体系调整。”

今年起向MyData运营商收费…年底前制定标准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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