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记者 Zheng Ilung] 忠清南道今年起仅向满1至2岁的儿童发放“幸福关爱津贴”。


据该道9日消息,“幸福关爱津贴”自2018年以“忠南型婴儿津贴”名义推出以来,只要幼儿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忠清南道,不论收入和财产水平,每月发放10万韩元。


截至去年,发放对象为满0至2岁儿童,只要未满3岁(至35个月)即可领取幸福关爱津贴。


但从今年起,幸福关爱津贴调整为仅向满1至2岁(12个月至35个月)的幼儿发放,满0岁(1个月至11个月)婴儿被排除在发放对象之外。


这是因为随着父母津贴制度的引入,对满0岁婴幼儿家庭每月发放70万韩元、对满1岁幼儿家庭每月发放35万韩元,财政负担随之增加,上述调整正是对这一情况的反映。


该道说明称,此前保健福祉部也曾提出,有必要对与父母津贴类似或重复的项目进行调整。



目前,该道已将相关内容与辖内各市郡共享,并要求其向道民告知幸福关爱津贴发放对象调整的情况。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