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税负要减轻?遗产取得税立法“加速”
专家TF第二次会议…“下月讨论将全面展开”
[亚洲经济 世宗=记者 Lee Junhyeong] 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引入“遗产取得税”。预计一旦引入遗产取得税,继承人的税负将有所减轻。
企划财政部6日上午表示,已召开“为引入遗产税遗产取得课税体系设立的专家专门小组”第二次会议。此前,企划财政部为引入遗产取得税,于去年10月组建专家专门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遗产取得税是一种只对继承人个人取得的遗产份额征税,而非对全部遗产征税的税种。现行遗产税对全部遗产征税,采用的是“遗产税方式”。问题在于,若适用最高50%(适用最大股东加成课税时为60%)的累进税率,继承人的税负会被大幅推高。
现行遗产税制度的另一问题在于,遗产税与与其类似的赠与税在课税体系上存在差异。目前赠与税适用的是遗产取得税方式,而遗产税则采用遗产税方式,被指损害了税法的一致性。
对此,专家专门小组在当天会议上,重点讨论了德国、日本等主要国家引入遗产税遗产取得课税体系的案例。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3个征收遗产税的成员国中,采用遗产税方式而非遗产取得税方式的国家,仅有包括韩国在内的美国、英国、丹麦等4个国家。
专门小组计划通过对主要国家制度的比较和分析,审议有无必要对各国制度进行借鉴。其目的是为将现行遗产税的遗产税方式转换为遗产取得税方式制定具体方案。
专门小组第三次会议将于下月召开。专门小组决定在第三次会议上,基于模拟测算结果等,正式展开引入遗产取得税的相关讨论。企划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将通过研究课题、专家专门小组、公听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意见,持续研究向遗产取得税转换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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