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大田)记者 Jung Ilwoong] 今后,从地方机场出发的低成本航空公司航班上也可以购买免税品。
韩国关税厅5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航空机用品等管理公告》修订案将于9日正式施行。
此次公告修订是关税厅在与航空公司、航空机用品供应企业等举行座谈会过程中梳理出的航空业界建议事项基础上推进的监管创新举措之一,旨在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低迷的航空业景气复苏,并改善旅客服务。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允许在非定期国际航班机舱内销售免税品,允许向拟被遣返的外国人提供机上餐食,将航空机用品供应商的保税运输工具范围扩展至航空器,并在可受让航空机用品的对象中新增一般进口商等。
首先,关税厅针对低成本航空公司在地方机场未自建保税仓库,导致难以在国际航班上装载和销售免税品、保税状态的外国货物这一业界诉求,对公告进行了修订(自3月起适用):允许在设有保税仓库的仁川、金浦机场,预先在国内航班上装载航空机用品并运至地方机场;再由地方机场在保持装载状态的情况下执行出境航班,对相关物品进行免税销售等服务。
此前,在因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时,只能向在出境大厅候机的一般出境旅客或中转旅客提供机上餐食。此次也对此作出改进,今后还可向拟被遣返的外国人提供机上餐食,以通过向被遣返外国人提供餐食的方式强化对外国人的人权保护。
同时,现行公告规定航空机用品供应商只能使用本公司所属运输工具进行保税运输,禁止使用其他企业所属运输工具。此次修订将允许使用登记为保税运输业者的航空公司飞机作为保税运输工具,从而扩大运输手段,降低保税运输所需时间和成本。
此外,关税厅还通过修订,使原本只能转让给其他航空机用品供应商的航空机用品,今后也可以转让给一般进口商等,从而提高库存管理效率。
转让给一般进口商等的情形,限于发生传染病等导致航空需求骤减、航空机用品无法销售或使用时才可进行。
公告修订后,在航班运行缩减、航空机用品库存积压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可以将航空机用品转让给一般进口商以处置库存,而一般进口商则可在完成相关物品的进口通关后在国内销售。
关税厅关税国境监视科科长 Sung Yonguk 表示:“希望本次公告修订能够帮助因新冠肺炎疫情而低迷的航空业景气回暖,并有助于提升旅客服务质量和激活地方机场”,“关税厅今后也将继续积极倾听并反映业界声音,持续推进贴近一线实际的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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