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记者 Gong Byeongseon 报道,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向尹锡悦政府建议,应将从气候危机中保护和增进人权作为政府的义务。
4日,人权委向尹政府表达上述意见时称,“应从人权视角来认识和应对气候危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并表示,“要反映气候变化的表现形式以及社会和地理特性,对气候危机中的脆弱群体进行类型化,分析威胁因素,制定保护脆弱群体和强化其适应能力的对策”。
人权委解释称,气候危机对生命权、粮食权、健康权、居住权等人权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广泛影响。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迄今已通过12项关于气候变化与人权的决议,并任命气候变化问题特别报告员等,国际社会正为查明气候变化成因、防止损害而努力。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还在去年第50届人权理事会上发表了以保护因气候变化而处于脆弱地位群体的人权为核心内容的联合国秘书长报告。韩国国内也曾在2020年12月向人权委提交请愿,要求应对因气候危机导致的人权侵害。
人权委首先建议,应参考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国际标准,上调《为应对气候危机的碳中和及绿色增长基本法实施令》第3条规定的2030年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人权委还表示,有必要设定包括2030年以后在内的减排目标,明确规定减排义务。
人权委说明称:“在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时,不仅要保障企业的参与,还要保障农渔民、劳动者、残障人士、移民、消费者等对气候危机更加脆弱群体的参与,并反映他们的意见”,“还需要通过强化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企业信息披露等方式,引入能够引导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制度和政策,从而加强企业的责任性和透明度”。
同时,人权委表示,“此次发表意见反映了国内外要求积极应对已成为人权最大威胁因素的气候变化的呼声”,“今后将努力推动在与气候危机相关的政府政策和整体制度中贯彻以人权为基础的应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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