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勋 法务部长官  金贤民 记者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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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经济 记者 Kim Daehyeon] 在对法务部重要事项进行监察时,必须履行经过监察委员会咨询程序的监察规定即将施行。


2日,法务部表示:“已修改将法务部监察委员会咨询程序改为任意程序的《法务部监察规定》(法务部训令),并将自3日起施行。”


法务部称:“当时法务部为在没有由多数外部委员组成的监察委员会控制的情况下,对检察总长进行‘点名式’监察而修改了规定。此后,因任意行使监察权,引发了‘可能损害检察机关中立性’等批评。”并解释说:“基于在重要事项监察中应当倾听外部意见的认识,法务部已将与监察委员会咨询相关的规定改回为强制性程序。”


此前,前法务部长官 Choo Mi-ae 于2020年11月,对当时担任检察总长的总统 Yoon Suk Yeol 进行监察期间,将监察委员会咨询从强制程序改为任意程序,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但在应监察委员要求召开的监察委员会上,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对尹总长提出惩戒请求并不适当。


据悉,法务部近期还修改了内部规定,今后在对检察官或一般职员开展重要监察调查时,须获得监察负责人上级——监察官的全权批准。根据修改后的《法务部委任全权规定》,监察负责人办公室的工作中,将监察调查分为“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法务部将重要事项的全权批准人指定为监察官,一般事项则指定为监察负责人。


此前,无论案件轻重,均由监察负责人行使全权批准权。对于重要监察事项,起案人也从“事务级”提升为“检察官”。在该规定出台前的2020年,当时担任检察总长的总统 Yoon Suk Yeol 接受监察时,还曾出现所谓“绕过监察官事件”。



当时担任法务部监察负责人的 Park Eunjeong 在2020年主导对尹总统的监察、惩戒请求实务工作时,被曝出未向其上级 Ryu Hyuk 监察官报告,由此被指“绕过上级”。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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