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取消687亿”
征税当局与奈飞双方均提起上诉

围绕约760亿韩元规模的法人税,奈飞服务韩国公司(奈飞韩国)与征税当局之间的法律攻防战将进入二审阶段。


奈飞韩国围绕760亿法人税诉讼案,双方均提起上诉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19日消息,征税当局与奈飞韩国于前一日和当天分别向首尔行政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6庭于上月28日在奈飞韩国起诉钟路税务署署长等、请求撤销法人税征收处分一案中,作出原告部分胜诉判决。法院认为,在被征收的762亿韩元法人税中,应撤销687亿韩元。


国税厅在2021年通过税务调查,对奈飞韩国征收了约800亿韩元的税款。经过税务审判院审理,税额有所减少,但奈飞韩国于2023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将剩余的762亿韩元全额撤销。


争议焦点在于奈飞韩国向荷兰法人支付的手续费性质。征税当局以其持有国内传输权为依据,认定该款项属于应预提所得税的“著作权使用费”。奈飞韩国则坚持认为这属于“营业所得”,根据韩荷税收协定,韩国不享有相应的征税权。



合议庭指出,“难以将原告支付的款项认定为视频内容著作权使用对价”,并支持了奈飞一方的主张。但对于自有缓存服务器“OCA(Open Connect Appliance)”相关的法人税征收,则认定为合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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