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与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重复投保受损接连出现
第5代转化后6个月内可恢复原合同…仅限一次
#A某在入职后加入了公司团体住院医疗保险,但仍持续缴纳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费,由于未能利用保费缴纳中止制度,造成保费重复缴纳,因而提出了赔偿投诉。
由于有不少人不知道在加入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后,可以中止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费的缴纳,继续重复缴费,金融监督院就此发布了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9日,金融监督院公布了上述内容的住院医疗保险相关投诉案例及注意事项。
在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与团体住院医疗保险重复投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中止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费的缴纳,或中止部分保障责任。只能中止重复的保障项目(如意外伤害、疾病住院等)。若因两种保险的产品结构差异导致重复保障项目不完全一致,也可以在投保人同意的前提下予以中止。
如因退休等原因导致团体住院医疗保险终止,在1个月内申请的,无需另行核保即可恢复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可以在原中止时点的产品与恢复时点在售产品中进行选择。但若主险已解约,或在超过1个月后才申请恢复合同,则会受到限制。另外,在中止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后,如未加入团体住院医疗保险的期间单次超过1个月、累计超过3个月,则无法恢复。
此外,在申请将合同转为第5代住院医疗保险后,如在转化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事由,则可在6个月内恢复至原有合同,仅限一次。即便在转化后发生了保险金给付事由,只要在转化投保日之日起3个月内,也可以变更回原有合同。但若撤销转化,则需结算转化合同与原有合同之间的保费差额,且转化后发生的事故将按照原有合同予以保障。
境外旅行保险中的住院医疗费用附加险,不会与国内住院医疗保险进行重复赔付,而是以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为基准,由两份保险分摊给付,适用“比例赔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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