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不做取证分析”作出不移送决定
控告人提出异议后案件移送检方
检方经取证技术咨询查明嫌疑人谎言

一名因拖欠工资心生不满、在离职前擅自删除公司电脑中全部资料的公司高管,在检方补充侦查后被提起公诉。此前警方曾以拒绝进行取证分析为由,作出无嫌疑结案处理,但检方通过分析证据查明了其犯罪行为。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Kang Jinhyeong 记者

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Kang Jinhyeong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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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第3部(部长检察官 Kim Hokyung)以电子记录等损毁、业务妨碍嫌疑,对公司高管A某于本月14日提起不拘留起诉。


A某被指控于2024年11月前后,因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对公司心怀怨恨,在离职前将其使用的公司电脑中保存的营业资料等全部删除,给公司的业务造成妨碍。


该案件最初在警方侦查阶段几乎被掩埋。作为受害公司的代表兼控告人,多次向警方请求“对A某使用过的电脑进行取证分析,以确认是否删除资料”,但负责警官却称“这种案件不会做数字取证”,在未认真确认资料是否被删除的情况下作出不移送检方的决定。


然而控告人不服警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后,案件被移送至检方。接手案件的检方通过控告人获取了A某使用电脑的取证结果,并在检方自有取证团队技术咨询等支持下,开展了细致的补充侦查。


A某辩称“电脑是自动格式化的”,但检方侦查结果显示,他系擅自、故意删除公司营业资料。



检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通过切实的补充侦查,弥补警方侦查中的不足,尽最大努力避免受害国民蒙受冤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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