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合理便利就是歧视”

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某信用保证财团对全体员工开展残疾人应对教育,原因是该机构未向一名听障投诉人提供除电话咨询外的其他咨询方式。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韩联社供图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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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19日表示,已建议A地区信用保证财团在处理听障投诉人的政策支持申请过程中,因未提供考虑其残疾特性的咨询服务,应向全体员工共享相关案例并开展岗位培训。


作为听障人士的申诉人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提交了与贷款相关的支持申请,并提交了残疾人登记证等相关材料,但财团工作人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此后,其家属代为接听电话,表示电话咨询存在困难,询问能否改为面对面咨询、书面指引或提供辅助性沟通方式,但据称未被接受。


根据人权委的调查,财团方面在未向申诉人提供任何单独咨询或指引的情况下,将申诉人的申请案件以“退回”结案。对此,财团方面辩解称,并非只告知只能进行电话咨询,而是仅以申诉人咨询的企业在最近3个月内未能确认销售额、贷款有困难为由进行了说明。此外,民怨提出后,副支行长曾直接上门试图进行面对面咨询,但被家属拒绝。


人权委残疾人歧视纠正委员会认为,财团方面在未提供考虑残疾特性的单独咨询方式或指引的情况下就结案,且此后在面对面咨询过程中也在缺乏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决定咨询方式。同时指出,该做法也不符合其内部客户应对手册。



人权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提供合理便利就是歧视”,“按照现行运营方式,今后类似案例高度可能重复出现”。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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