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请托收受财物法连小额礼物也不允许
康乃馨和零食原则上也被禁止

蛋糕资料图。Getty Image Bank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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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师节前一天,围绕俗称“金英兰法”的《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金品等行为法》(简称《禁止请托法》)适用标准持续引发混乱之际,庆北教育厅张贴的《禁止请托法》指引横幅内容引发争议。其中“举行蛋糕派对时不得把蛋糕递给老师”的提示成为争议焦点,有声音指出,这暴露出制度与教育现场之间的脱节。


庆北教育厅近日通过教师业务门户发布了题为“易混淆的〈禁止请托法〉完整整理”的通知,具体说明了教师节相关礼物的允许范围。根据该资料,学生自发准备蛋糕派对本身是可以的,但不得与老师一起分享蛋糕,也不得将蛋糕单独转交给老师。


“教师节派对要把老师排除在外?”…线上舆论“炸锅”

相关指引曝光后,网络上接连出现批评声音。“让教师节派对把老师排除在外是什么意思”“难道要老师站在一旁只看不参与吗”“这不是感谢之日,反而会变成确认彼此距离感的一天”等反应不断出现。


庆尚北道教育厅张贴的关于教师节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等事项的横幅。庆尚北道教育厅供图

庆尚北道教育厅张贴的关于教师节违反《禁止不正当请托与收受财物法》等事项的横幅。庆尚北道教育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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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群体内部也有不少人吐露苦涩心情。“连一支花、一块蛋糕都成了负担的日子”“不是接受感谢的日子,而是必须小心翼翼避免被误解的日子”等反应,直观呈现出《禁止请托法》实施后教室景象的变化。


“5万韩元以下就没问题”的误解……以“职务关联性”为标准

上述规定是依据2016年实施的《禁止请托法》而来。该法的核心标准是“职务关联性”。对于班主任或学科任课教师等直接对学生进行评价、指导的情形,学生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关系被视为明显的利害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金额多少,任何礼物或食物一律不得收受。


部分人仍认为3万至5万韩元以下的礼物是被允许的,但这只是限于不存在职务关联性的例外规定,不适用于在校学生与教师之间。国民权益委员会近日在问答中也明确表示:“原则上,教师节的一支康乃馨都不被允许。”不过,由学生代表在公开场合献花等行为,可根据社会通念作为例外予以允许。


可行的感谢方式仅剩“手写信”

在现实中,学生向老师表达感谢的方式极为有限。国民权益委员会和教育部目前主要建议采用手写信或感谢卡等形式。


相反,对于毕业生或曾任任课教师等当前不存在评价关系的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赠送礼物。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遵守不超过5万韩元(农水产品不超过15万韩元)的标准,并且无论金额多少,礼品券或电子礼券等有价证券一律不得赠送。


教师节资料图片。联合通讯社供图

教师节资料图片。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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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请托法》是为阻断教育现场的不正当请托和金品收受而引入的制度。实际上,自实施以来,家长过度送礼文化逐渐消失,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也被评价为更加透明,这样的评价并不少见。



但也有观点指出,该法背离了立法初衷,连“表达感谢”也被过度限制,从而压缩了教育共同体内部的情感交流。尤其是在教师节等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日也日益流于形式的情况下,有舆论认为,应当认真思考制度与现实之间的鸿沟。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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