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设施租赁和分期付款产品中介·居间提供法律依据
专门信贷公司手续费收入有望增加…预期将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困惑
政府为卡公司、资本公司等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公司(专门信贷公司)的租赁(设施租赁)和分期付款产品的中介·居间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业界对此表示欢迎。因为预计在汽车、工业机械、教育·科学技术用设备等租赁业务以及汽车、家电等租赁业务的经营过程中,扩大手续费收入的机会将不断增加。
“租赁·分期付款中介业务也可像贷款一样积极开展”
据业界7日消息,金融委员会于上月28日在国务会议上通过了修改《专门信贷金融业法》施行令的修订案,在专门信贷公司的兼营业务范围中新增“设施租赁·分期付款产品的中介·居间”。据悉,在本次放宽监管过程中,汇集专门信贷公司诉求的信贷金融协会说服金融当局,主导了相关法律修订。
此前由于缺乏关于租赁·分期付款产品中介的明确法令,包括资本公司在内的专门信贷公司只能以自家产品为主开展业务,在推进他家公司或他行业产品的中介业务时遇到诸多困难。但随着此次修订正式允许中介·居间业务,被评价为为全面扩大租赁·分期付款业务奠定了转折点。
消除法律不确定性…为激活租赁·分期付款市场注入动力
业界认为,既然政府已在法律上允许不同业态之间的产品流通,专门信贷公司的收益来源将实现多元化。这有望成为带动过去5年处于停滞状态的租赁市场以及增幅有限的分期付款市场活跃起来的动力。
据信贷金融协会统计,专门信贷业界的租赁执行规模从2021年的17兆4665亿韩元增至去年12月的17兆5639亿韩元,仅增长0.6%(974亿韩元)。过去5年一直被困在16兆~18兆韩元区间,呈现停滞态势。分期付款金融的承做实绩虽然在5年间增长了23.5%(从21兆7831亿韩元增至26兆9014亿韩元),但汽车比重超过90%,家电等其他商品比重极低,组合多元化存在明显局限。
尽管租赁·分期付款金融与贷款同属类似的金融交易,但长期以来却处于缺乏明确法律标准的制度缺位状态。因此,即便他家产品对客户而言条件更为有利,也无法进行中介,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受到诸多限制,相关批评不断出现。
资本公司创造非利息收入…强化消费者保护
尤其是资本行业对本次举措反应强烈欢迎。因为按照内部审查标准,在金融申请中被拒的客户可以转介给他公司,从而创造非利息(手续费)收入。相反,在他公司被拒的客户若符合本公司审查条件,也有望作为新客户导入,形成良性循环结构。
资本行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在专门信贷公司中,尤其是资本公司,今后不仅可以继续扮演传统销售代理中介的角色,其自身销售渠道也将随之扩大,创造新收益的成长动能会进一步增强”,“这不仅局限于现有的进口车市场,而是将对所有金融产品销售整体产生积极影响。”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层面,也被预期会产生积极效果。对消费者而言,产品选择空间扩大,同时可减少在产品购买过程中的不必要混乱。另一位业界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本次施行令修订明确区分了产品提供方与中介主体之间的角色,预计将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消费者的困惑,并提高交易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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