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明确规定实质持有义务违规等为营业停止事由”
“要求赋予相当于银行业水平的检查与制裁权”

金融监督院(以下简称金监院)向国会建言,应当完善法律依据,使其能够对引发“幽灵币”问题的虚拟资产交易所下达营业停止处分。


金监院建议国会:应在法律中明确写入“幽灵币交易所营业停业依据”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业界19日消息,金监院已向国会提交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引入虚拟资产第二阶段立法时关于金融事故预防及监督·调查体系的建议信》。


金监院指出,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当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违反“实质持有义务”(即必须实际持有与客户资产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虚拟资产),或未能确保信息系统稳定性等情形时,应将其作为营业停止事由。此外,建议将交易所制定信息系统运营计划的义务强化至与《电子金融交易法》同等水平,并引入随时核查持有资产与总账是否一致的余额验证义务。


同时,为强化内部控制,金监院还表示,应在法律中纳入多重审批程序以及系统访问权限管理标准。


金监院还表示,如果因同一原因导致的信息系统故障反复发生,则不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中止充值和提现的正当事由。理由是,若交易所过度利用充值、提现限制,可能侵害用户权利。



此外,金监院请求赋予其相当于《银行法》水平的监督权限,以便对虚拟资产交易所的检查和制裁能够快速进行。除此之外,还建议将金监院纳入就稳定币对货币及外汇政策影响进行讨论的协商机制,并引入规定,对从事虚拟资产不公平交易行为者的高管任命在最长5年内加以限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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