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房地产信托公司CEO座谈会
金融监督院在即将于7月面向信托公司引入职责结构图之际,敦促各公司构建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监管机构要求彻底根除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违规行为,在遵守营业行为示范规程的同时,从消费者角度重新审视信托公司的角色,以强化消费者保护。
金融监督院表示,19日下午在汝矣岛国民金融投资协会召开了座谈会,由资本市场·会计副院长 Hwang Seonoh 主持,14家房地产信托公司首席执行官等出席。会上围绕信托公司职责结构图的引入与消费者保护文化的定着、前瞻性风险管理等当前议题进行了讨论。
首先,Hwang 副院长判断,受项目融资(PF)项目不良、责任竣工型项目相关诉讼败诉等因素影响,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稳健性已经下降。他还指出,由于内部控制薄弱,出现了员工谋取私利等案例,导致信托公司的信任度受损。
他表示:“自今年7月起,职责结构图也将引入信托公司,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责任将进一步强化。希望首席执行官(CEO)亲自过问,构建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使合规经营文化能够在组织内部扎根。”
同时他指出:“信托公司员工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是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亟需立即改善”,并要求为维护信托公司的良好交易秩序,切实履行自今年1月起实施的《房地产信托公司营业行为示范规程》。该示范规程的核心内容包括:▲强化信托业务承揽审议程序 ▲提高服务机构选定及资金执行的透明度 ▲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并加强内部控制等。
他还强调,要顺应政府方针强化消费者保护。Hwang 副院长表示:“房地产项目涉及贷款银团、施工企业、购房人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信托公司的角色极为重要”,并嘱托称:“希望各公司摒弃高压姿态,倾听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困难诉求,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他还表示,希望各公司通过严格管理竣工进度,防止善意购房人因竣工延误等遭受损失,并要求从消费者立场出发,全面重新检视信托公司的业务惯例,例如在信托公司仅履行资金管理代理事务的情况下,避免被误认为提供了信用增级等。
与此同时,鉴于近期信托公司在超过责任竣工期限项目的相关诉讼中接连败诉,他要求各公司重新审视流动性应急预案(流动性应急计划),在必要时适时实施有偿增资等措施。他表示:“对于竣工期限已届满的责任竣工型项目,无论是否发生诉讼,都应当前瞻性地计提准备金。”
他还指出,信托公司当前面临的财务风险,源于在未充分考虑资本充足性和风险因素的情况下,一味追求土地信托规模扩张,并敦促各公司在配合土地信托稳健性监管引入的同时,在自有资本范围内承揽新业务,以负责任且稳健的方式开展经营。
最后,Hwang 副院长表示:“信托公司基于对房地产项目的专业性,亦承担着为国民提供生活居所等公共职责,希望各公司通过加快所参与整备项目的推进,努力促进新增住房供应的活跃。”他还提到:“金融监督院也将就与居住空间供应相关、包括净资本比率(NCR)在内的制度改进需求,予以积极支持。”
当天出席座谈会的各方也表示,将在完善内部控制系统的同时,强化此前相对薄弱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恢复市场信任,并切实履行稳定房地产供应等信托公司本职角色。此外,他们还补充称,将为应对内外部不确定性持续的市场环境,集中力量做好风险管理,包括遵守土地信托额度监管、确保流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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