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关税无效后按预告程序推进
指责“产能过剩”…与韩国的贸易协定“维持不变”
虽未提及平台监管但预告将展开追加调查
美国总统 Donald Trump 政府于11日(当地时间)启动了《贸易法》第301条调查。有分析认为,自上月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相互关税和芬太尼关税无效之后,面向包括韩国在内的16个经济主体的关税恢复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代表 Jamieson Greer 当天宣布启动调查时表示:“对于把产能过剩问题转嫁给他国的国家,美国今后不再以牺牲本国产业基础为代价。”本次调查对象包括韩国、中国、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越南、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和印度等。
《贸易法》第301条规定,针对外国政府的不公正贸易做法,美国行政当局有权通过加征关税等方式予以应对。Trump 政府在第一任期曾运用该条款对中国征收高额关税。Trump 总统在上月20日联邦最高法院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判决相互关税和芬太尼关税无效后,再次动用这一法律。当时他根据《贸易法》第122条,预告将对全世界征收10%关税,并启动为执行第301条所需的调查。
Greer 代表当天在简报会上集中提出其他国家的产能过剩问题。他表示,本次调查“将审查特定经济体制造业部门的结构性过剩产能,以及与过剩产能相关的行为、政策和做法”,“我们期待通过本次调查揭示产能过剩及其相关的各种不公平贸易行为”。他还指出:“我们的看法是,主要贸易伙伴一直在构建与国内或全球需求的市场激励不相符的生产能力”,“产能过剩会导致过度生产、持续的贸易顺差以及制造业生产能力利用不足。”
当天发布的《联邦公报》也以中国汽车企业比亚迪(BYD)为例,强烈指出了产能过剩问题。关于韩国,公报称,“有证据表明,韩国通过大规模或持续性的贸易顺差,形成并体现出结构性过剩产能”,并主张韩国以电子设备、汽车及零部件、机械、钢铁和船舶出口为中心保持贸易顺差。公报还表示,“韩国政府一直承认有必要削减石油化工领域的生产能力”。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计划在10%关税期限于今年7月底到期之前完成此次调查。将自本月17日至下月15日征求意见,并于5月5日举行公开听证会。
舆论普遍认为,此次调查与其说是为应对实际存在的不公平贸易做法,不如说是在恢复 Trump 总统的经济政绩——相互关税,同时敦促已与美国签署贸易协定的国家遵守协定。尽管作为依据的法律条款发生了变化,但 Greer 代表回应称,“政策保持不变”。他解释说:“根据法院判决或其他情况,手段可能会改变,但政策本身并未改变。”尤其是,本次调查对象中的绝大多数已经与美国达成协议。Greer 代表就包括韩国在内已签署的贸易协定表示,“协定将照常维持”。
不过,不能排除征收新关税的可能性。Greer 代表表示:“《贸易法》第301条调查可能导致关税或其他措施。”他虽未点名具体国家或时间,但以数字服务税、药品定价等为例,预判将会有追加的第301条调查。他还表示:“我们也预期会有按国家分别展开的追加调查,但在目前阶段不会作具体说明。”
此前美国政界多次提出问题的韩国平台监管相关内容,此次并未被提及。但随着调查推进,也有可能讨论与 Coupang 有关的议题。此前,Coupang 的美国投资方曾主张韩国政府采取了歧视性措施,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申请依据《贸易法》第301条展开调查,之后又撤回了该申请。
对于作为按品目征收关税手段的《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调查,Greer 代表表示:“预计不会在短短几周内就采取新措施,但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这仍是一个选项。”
此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最快将于明日对约60个国家启动以强迫劳动生产产品进口等为目标的《贸易法》第301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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