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许假处分…在本案判决作出前不具效力

法院受理了议员 Bae Hyunjin 向法院提出的停止执行假处分申请。她主张,国民力量党伦理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处分不正当,请求中止执行。


韩联社

韩联社

View original image

5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1部(首席部长法官 Kwon Seong-su)对 Bae 议员针对国民力量党提出的“停止惩戒效力”假处分申请作出裁定,予以准许。根据法院的决定,国民力量党对 Bae 议员作出的惩戒处分效力,将在本案实体判决作出之前予以停止。


上述裁定作出后,Bae 议员在国会新闻发布厅召开记者会表示:“法院作出了明智的判断”,“对认真考虑了我方‘请守护公共政党的民主制度’这一呼吁的法院,表示感谢”。


她接着敦促称:“破坏了党内民主秩序的 Jang Dong-hyeok 领导层,即便是现在也应当反省,为了在地方选举中获胜,必须正常运营政党”。


此前,党伦理委员会以当时担任首尔市党委员长的 Bae 议员在与网友争论的过程中,在社交媒体(社交网络服务)上发布疑似为该网友家属的儿童照片,侵犯儿童人权为由,作出停止党籍权利 1 年的重处分决定。


被归类为亲 Han Dong-hoon 系的 Bae 议员一直反对称,国民力量党伦理委员会为清洗反对代表 Jang Dong-hyeok 的势力并掌控地方选举提名权,而作出了不当惩戒。



另一方面,针对国民力量党,前最高委员 Kim Jong-hyuk 提起的“停止惩戒效力”假处分申请一案,预计将在本月中下旬出结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