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可作为不当得利返还诉讼资料
也可作为要求停止非法催收的依据

金融监督院5日表示,将根据非法民间金融受害者的申请,对年利率超过60%的超高利率贷款合同等反社会性贷款合同,签发以金融监督院院长名义出具的“无效确认书”。2025年7月修订的《贷款业法》将年利率超过60%的超高利率贷款合同等规定为本息可被宣告无效的反社会性贷款合同。

金监院:“年利率超60%的高利贷无效”……出具本金与利息无效确认书 View original image

受害者可通过金融监督院主页(互联网)或信用恢复委员会(庶民金融一体化支援中心)申请开具无效确认书。申请时需连同具体受害情况一并提交贷款合同信息、与非法民间金融业者之间的交易明细等证明资料。



金融监督院将根据合同内容,对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7月22日以后)、年利率(年利率超过60%)、贷款及偿还金额等受害者提交的证明资料的适当性进行审查。无效确认书原则上将发送至非法民间金融业者(债权人)的电话号码或即时通讯工具(KakaoTalk、LINE等),如受害者提出请求,也可一并发送给受害者。

金监院:“年利率超60%的高利贷无效”……出具本金与利息无效确认书 View original image

受害者可在反社会性贷款合同无效确认或不当得利返还诉讼中,将无效确认书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或作为向非法民间金融业者要求停止非法催收的依据资料。金融监督院表示:“今后也将加强对非法民间金融行为的监测,并与有关机构协作,尽最大努力预防非法民间金融受害并做好事后救济工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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