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等8项法案获国会通过
原则上禁止设定光伏最小间距
氢能与燃料电池相关规定移交至《氢能法》

20日拍摄的忠清南道 LS Electric 天安直流工厂内安装的太阳能电池板。Kang Jinhyeong 记者提供

20日拍摄的忠清南道 LS Electric 天安直流工厂内安装的太阳能电池板。Kang Jinhyeong 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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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团体实施的光伏发电最小间距限制原则上将被取消。各界评价称,此前阻碍光伏普及的一大障碍已经消除。分散存在的氢能相关规制也通过《氢能法》实现了统一。


气候能源环境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普及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氢经济培育及氢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氢能法)等8部法律修正案已于12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本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原则上禁止设定可再生能源设施的最小间距。此前,最小间距的设定由地方自治团体自主决定,但由于各地标准不一且过于严苛,被指责为阻碍光伏扩散的典型规制。


通过此次修法,居住区及道路、文化保全·生态景观地区等被例外允许设定最小间距。居民参与型以及屋顶型、自发自用型光伏则被排除在最小间距适用范围之外。


气候能源环境部表示,通过确立合理水平的最小间距规制体系,可扩大可再生能源的潜在布局地点,并称通过禁止对居民参与项目适用最小间距,为扩大“阳光收益村”的基础创造了条件。


同时,将《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普及促进法》的法律名称修改为《可再生能源法》,并删除了所有与新能源相关的内容。关于氢能及燃料电池等事项则移交至《氢能法》。


《氢能法》中新设了对氢能及其设备的定义,接收了原先由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氢能、燃料电池等相关事项。


舆论评价认为,通过此次修法,韩国也与国际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及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等主要国家和地区相同,建立起符合国际标准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体系。


韩国氢能联合会表示,随着原先分散在可再生能源法和氢能法中的氢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统一到氢能法之下,今后氢经济政策将更加体系化,并有望成为提升政策推进效果的重要契机。


另一方面,《河川法》修正案规定,对河川区域内反复、惯常出现的非法占用物,可适用行政代执行特例,并在未履行恢复原状命令时征收履行罚。


《电气产业发展基本法》修正案将社团法人大韩电气协会指定为法定团体,并将其名称变更为大韩电气产业联合会,使其承担起推动电气产业发展的核心角色。



在人工智能(AI)、数据中心扩张等因素带动下,电气产业高速成长,社会对能够系统性牵引和培育整个产业的代表性团体需求不断上升,由此推动了本次法律修订的进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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