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化名信息处理时间和成本
提升利用率增强数据竞争力

政府将降低被指阻碍人工智能(AI)产业发展的假名信息利用门槛和监管强度。


17日,在首尔瑞草区EL Tower,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正在举行“个人信息现场说明会”。记者 Noh Kyungjo

17日,在首尔瑞草区EL Tower,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正在举行“个人信息现场说明会”。记者 Noh Kyung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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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17日在首尔瑞草区L Tower举行的“个人信息现场说明会”上表示,将减少在利用假名信息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并公布了上述方针。


首先,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上月试点引入了“非处分意见书”制度,当收到有关假名信息相关法律适用的咨询时,将确认其是否属于行政措施对象,并在30日内予以回复。对于出具了非处分意见书的案件,在环境或情况等没有变化的前提下,原则上将尽量不作行政处分。


同时,将假名信息的风险程度细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以便灵活利用。又为改善在AI开发中必须将假名信息处理的事前目的设定得极为具体所带来的困难,允许同时设定并审查“可扩展的目的范围”。假名信息的处理期限也从保障连续性的角度出发,扩大认可至“AI服务开发及运营结束时”为止。这是反映了由于“目的达成后立即销毁”原则,给AI模型开发和高度化带来困难的相关指摘。


此外,对于一刀切删除再识别风险较高的特异信息的做法,也进行了指引修订,只要同时采取数据和环境方面的安全措施,就可以保留此类信息。特异信息被视为提升AI模型性能和防止偏差的核心要素。在时间、成本、人力方面,对大规模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全量核查的负担也得到缓解。


数据安全政策课事务官Jumunho表示:“预计从提供假名信息到数据结合作业完成所需时间,将从现有平均310天缩短到2027年的100天以内”,并称“同期公共机构具有假名信息提供经验的占比,也将从目前约2%扩大到50%以上”。他补充说:“将激活用于AI学习的假名数据集供给,确保数据竞争力,以跃升为AI三大强国。”



另一方面,当天的说明会旨在帮助个人信息负责人解决其在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难。除假名信息制度外,还介绍了为支持个人信息安全利用而设立的事前适当性审查制度、向境外移转制度,以及在生成式AI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处理个人信息的相关指引等内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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