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面兽心残忍至极”
“应与社会永久隔离”
在毫无交情的同龄男子被杀害、并利用受害者指纹办理贷款的“金泉公寓杀人案”中,犯人Yang Jeongryeol被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律界9日消息,大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Noh Taeak大法官)近日维持原判,最终裁定以强盗杀人、遗弃尸体未遂等罪名被起诉的Yang Jeongryeol(32岁)无期徒刑,并命令其佩戴电子监控装置20年。
Yang Jeongryeol于去年11月在庆尚北道金泉市一处公寓内,杀害了与其素不相识的受害者A某(当时31岁),并拿走受害者的身份证和现金卡,刷卡消费数百万韩元。作案后,他还用受害者手机识别尸体手指,办理了约6000万韩元的简便贷款,其残忍行径由此引发强烈谴责。
调查结果显示,他在约1年5个月内一直处于无业状态,饱受偿还贷款压力之苦,期间下定决心实施犯罪。他以不特定人为对象,为强行获取财物事先准备了凶器,作案后又在网上购买乙醇、抹布等销毁证据的用品,显示出周密的预谋迹象。检方对此求处法律规定的最高刑——死刑。
一审在判处无期徒刑时表示:“不得不考虑与被告人丧心病狂的残酷犯罪相对应的严厉刑罚。为将被告人永远与社会隔离,判处仅次于死刑的最重刑罚。”
二审同样指出:“被告为摆脱困窘的经济状况,决意以不特定人为对象抢夺财物,并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多次刺杀受害者,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维持了无期徒刑判决。
Yang Jeongryeol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大法院认为原审判断并无不当,驳回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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